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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臍帶血定型化契約 公告修正

2012-07-24 08:39 中港台時間|07-24 09:13 更新

【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3日電)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公告修正「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將臍帶血保存業者的廣告視為契約內容的一部分,並加強收費標準及業者履行義務等方面的管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風險管理組指出,在新修正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臍帶血保存廣告內容真實性、對於消費者所負義務,都不得低於廣告內容,廣告內容視為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在範本中,新規定業者必須在契約中訂定合理收費比例的規定,而且必須事前向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報備,並於契約中載明備查文號,如果儲存費用採取預繳付費方式時,可全數交付信託管理,以維護寄存新生兒及父母親的權益。

範本並明確要求業者存放臍帶血的環境,應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及品質管理系統。

衛生署提醒,消費者於臍帶血保存前,應審閱契約內容,可參酌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以實質保障消費者權益,督促業者誠信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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