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裁定:宗教學校可免受員工的歧視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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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美國最高法院週三(7月8日)以7票贊成、2票反對,同意兩所宗教學校可免於前任教師提出的就業歧視訴訟。

該案涉及就業歧視法的牧者豁免(Ministerial Exception)條款,該條款可保護宗教雇主免遭雇員對其提起的某些訴訟。

本案是Hosanna-Tabor福音路德教會和學校訴EEOC案,由加利福尼亞兩所天主教學校Our Lady of Guadalupe School和St. James School提起的、反對前任教師在被解僱後,對學校提出就業歧視訴訟。

這兩所宗教學校稱,牧者豁免保護他們不用應對這些訴訟,但前任教師們反駁說,根據2012年最高法院確立的先例,他們不符合牧者的資格。

該案隨後上訴到加州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院,判決結果是支持教師。上訴法院的法官認為,儘管教師的工作確實涉及宗教信仰的教學,但他們並不滿足所有例外條件所適用的所有標準。

隨後,學校將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要求高院撤銷下級法院的判決。

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在週三公布的判決書中寫道:「宗教教育和培養學生是大多數私立宗教學校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選擇和監督教師是學校賴以開展這項工作、完成他們使命的核心。」

「用司法來審查宗教學校履行職責將破壞宗教機構的獨立性,而這是《第一修正案》所不能容忍的。」他補充說。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和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尼爾·戈拉奇(Neil Gorsuch)和布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均同意阿利托的意見。大法官索尼亞·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大法官和露絲·巴德·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對此表示反對。

在週三公布的判決中,最高法院概述了四個因素,供下級法院在衡量雇員是否有資格享有牧者豁免考慮。

這些因素豁免條件包括正式的宗教頭銜,該頭銜是否反映了牧者的經驗,員工是否出任牧者職務以及員工的職責是否包括「重要的宗教職能」。

責任編輯:林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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