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政事篇:骨肉相殘罪大

劉義慶
font print 人氣: 52
【字號】    
   標籤: tags:

《不忠不孝》

陳仲弓(1)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2)之,令吏殺焉。主簿(3)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

【注釋】
1.陳仲弓:陳寔,東漢許(今河南省許昌縣)人。桓帝時,為太丘長,修德清靜,百姓以安,後居鄉閭,平心率物,有爭訟者,輒求判正。卒時會葬者三萬餘人,諡文範先生。
2.收:拘捕。
3.主簿:為漢代以來通用的官名,主管文書簿籍及印鑑。中央機關及地方郡、縣官府皆設有此官。

《骨肉相殘罪大》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1)捕之,未之發所(2),道聞民有在草(3)不起子(4)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5),宜先案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注釋】
1.主者:主事者。
2.發所:發生血案的地方。
3.在草:即分娩。古時產子多在草席上接生。貧民則多在稻草上生子。
4.不起子:生子兒不養育。
5.賊大:謂殺人案件嚴重。
(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謝仁祖年八歲,謝豫章將送客,爾時語已神悟,自參上流。諸人咸共歎之曰:「年少一坐之顏回。」仁祖曰:「坐無尼父,焉別顏回?」
  • 桓公北征經金城,見前為琅邪時種柳,皆已十圍,慨然曰:「木猶如此,人何以以堪!」攀枝執條,泫然流淚。
  • 謝太傅語王右軍曰:「中年傷於哀樂,與親友別,轍作數日惡。」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正賴絲竹陶寫。恆恐兒輩覺,損欣樂之趣。」
  • 謝太傅寒雪日內集,與兒女講論文議,俄而雪驟,公欣然曰:「白雪紛紛何所似?」兄子胡兒曰:「撒鹽空中差可擬。」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風起。」公大笑樂。即公大兄無奕女,左將軍王凝之妻也。
  • 孔融(1)被收(2),中外(3)惶怖(4)。時融兒大者九歲,小者八歲;二兒故(5)琢釘戲(6),了(7)無遽容(8)。融謂使者(9)曰:「冀(10)罪止於身(11)。二兒可得全(12)不?」兒徐(13)進(14)曰:「大人(15)豈見覆巢(16)之下,復有完(17)卵乎?」尋(18)亦收至。(出自《世說新語·言語第二》)
  • 荀中郎在京口登北固望海云:「雖未覩三山,便自使人有凌雲意。若秦漢之君,必當褰裳濡足。」
  • 謝胡兒語庾道季:「諸人暮當就卿談,可堅城壘。」庾曰:「若文度來,我以偏師;康伯來,濟河焚舟。」
  • 張天錫為涼州刺史,稱制西隅,既為苻堅所禽,用為侍中。後於壽陽俱敗,至都,為孝武所器,每入言論,無不竟日。頗有嫉之者,於坐問張:「北方何物可貴?」張曰:「桑椹甘香,鴟鴞(音:吃消)革響,淳酪養性,人無嫉心。」

  • 桓玄義興1還後,見司馬太傅,太傅已醉,做上多客,問人云:「桓溫來欲作賊,如何?」桓玄伏不得起。謝景重時為長史,舉板答曰:「故宣武公黜昏暗,登聖明,功超伊霍。紛紜之議,裁之聖鑒。」太傅曰:「我知,我知。」即舉手云:「桓義興,勸卿酒。」桓出謝過。
  • 拉施德丁所著《史集》(Jami al-Tawarikh)中描繪的成吉思汗加冕圖。(公有領域)
    侍衛們一步步走近羊毛堆,不由分說抓起羊毛就往外拖,眼看鐵木真的腳就要露出來了,合答安突然開口,故意裝作生氣的樣子:「這麼熱的天,悶在羊毛裡怎麼受得了?我們同屬一個部落,就像是一家人,怎麼能這樣懷疑我們?」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