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典章制度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份組成,每一部份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裏“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雲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西漢末年,各種社會矛盾激化,西漢皇帝陷在困境中。這時候,王莽取漢帝而代之,做上了皇帝。王莽的姑母是漢元帝的皇后,漢成帝的生母。從漢成帝起,王家就有九個人封侯,連王莽在內有五個人做了大司馬,朝廷大權幾乎全部歸王家掌管,地方官也多為王家任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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