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昧救二命 仁恕風範一狀元

蕭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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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倫是明朝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字彝正,號一峰,憲宗成化初年狀元及第,官任修撰(狀元專就之職)。
  
羅倫五歲時,曾跟隨其母,進入果園,樹上果實成熟掉落地上,大家都爭相撿取,只有羅倫,與眾不同,人家送給他,他才接受。
  
羅倫從小家境貧窮,以採柴放羊維生,愛好讀書,每次出門都挾帶書本,一路讀誦不停。後來當了秀才,便立志要學聖賢,知縣官張瑄憐憫他的處境,賙濟他粟米,可是羅倫婉辭不肯接受。父母去世時,居喪三年期間,哀傷守孝,粗衣劣食,過了喪期,才吃鹽乳酪。

憲宗成化二年,羅倫赴京會考進士,來到蘇州時,夢見範文正公對他說:「你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樓中的善行,感動上天,明年狀元,當屬於你了……。」羅倫醒來回憶從前,曾在某樓中,有一女子前來挑引調戲,羅倫以嚴正的態度,予以拒絕。
  
羅倫又再前行,途中隨行僕人經過一家門前,拾到一只金手鐲,行走五天路程後,羅倫偶然憂慮路費不夠,僕人才告訴羅倫拾到金鐲,羅倫聽了非常生氣,馬上要返回原地送還失主,僕人說:「這樣往返,會延誤考期……。」羅倫說:「這金鐲,必定是人家婢女或僕人不小心失落,如果被他主人逼問拷打致死,是誰的罪過呢?我寧願不參加會試,也不能使人因而致死。」

於是主僕兩人風塵僕僕,竟然又返回原來地處。果然是哪家婢女,因潑棄洗面水時,不小心遺失在地,主母懷疑婢女私藏起來,因而挨受鞭笞流血,婢女深受委屈,幾次想要尋死,主母丈夫又懷疑其妻,私下送人,追根究底,痛加責罵,其妻被冤枉,氣忿不平,要上吊自盡,幸而羅倫趕到,送還金鐲,才保全了兩條人命。   

事後再趕回京都會試,殿試策問時,羅倫率直針對時弊對答,一時名望大震京都,果然被選拔為第一名狀元。 羅倫為人嚴以律己,凡道義所在必定毅然去作,對富貴名利很淡泊,後來引病回鄉不再出仕。居住鄉里訂立鄉約,鄉民相率遵守,不敢毀犯,於是風俗由此淳厚。羅倫平日居家,穿粗布衣裳,吃粗劣食物,有人送他衣服,他看見路上有貧困人家,便解下衣服,轉送給人。其妻有時向鄰家借粟,直到中午才煮飯,羅倫也不在意。

後來在金牛山,人跡少到幽靜地處,建築房屋,居住在此,著作書籍,四方學者聞風前來追隨他求學的甚多。去世後賜謚號文毅。   

羅倫自幼德行不凡,一生善行纍纍,其中拾金不昧,固然難能,最難能可貴的是,憂慮體念失主,唯恐人家受委屈,造成不幸,而在自己博取功名的緊要時刻,仍然把歸還他人的失物放在首位,即便錯過會試機會也在所不惜,風塵僕僕返回去送還。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此等仁恕心腸,正是立志學聖賢,平時涵養有素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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