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連載:駱駝行-從台灣到大陸(33)

33 小家庭
墨爾本 駱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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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33 小家庭

我和杜娟婚後三個月﹐艾思爾和王湘也結婚了。杜娟代表我們二人參加了他們的婚禮。

那時王湘在蕪湖市青年團少兒部工作﹐艾思爾是一家藝術雜誌的主編。據杜娟來信說﹐王湘是個大忙人﹐經常到各校指導少兒工作﹐因此他沒有工夫給我寫信。他常常要他的妻子艾思爾寫信時代他向我問好。

不久﹐杜娟來信說她有孕了。我得到這一喜訊﹐自然高興非常﹐我要求她常常來信告訴我身體健康狀況。她每兩個星期就寄一封信來。我覺得我自己在迅速成長—在長成一位爸爸。有時候摸摸我的下巴﹐嘿﹐已經長出了小胡 呢。

杜娟臨盆前住進醫院。來信告訴我﹕我的孩子就要出世了﹐不知是男是女。緊接著﹐她的領導來信說杜娟難產。我非常擔懮﹐想請假去蕪湖看看她。但沒有人替代我的工作。正當我急得坐臥不寧時﹐艾思爾拍來電報﹕“杜娟母子平安。”這不但說明杜娟已轉危為安﹐而且生了個兒子。

我欣喜若狂﹐高高舉著電報向同事們宣告﹕“我做爸爸了﹗我做爸爸了﹗”有人笑話我﹕“你自己還未蛻掉胎毛﹐誰喊你爸爸﹖﹗”我回答說﹕“你不喊﹐擋不住別人喊。這是自然規律。”

在自然規律的作用下﹐第二年﹐杜娟被調到上海和我團聚。她在這裡當上了小學教師。

我們的兒子長得漂亮﹐機靈﹐可愛﹐我們給他起的名字是新望。因為他出生于紅火的1956年﹐這是中國邁入社會主義的一年﹐又是第一個五年計划的開始。人們對國家的前途產生了新的希望。在我們駱氏家族中﹐這孩子也是我們的新希望。

我們這個三口之家分配到一間十五平方米的小住房﹐就這樣安頓下來。我們精心地佈置了一番﹐三面牆上各掛上一張大照片﹐一張是我和杜娟的結婚照﹐另外兩張﹐一張是杜娟的﹐一張是艾思爾的。兩張笑臉相對。

每逢週末﹐我們都要把這小房間打掃一番﹐每張照片都要細心地揩拭。一次在揩照片時﹐杜娟拿著艾思爾的照片鏡框說﹕“她為什麼不送給我們一張結婚照﹐而只送一張單人照片﹖”

“我沒想到這個問題﹐”我答道﹐“也許因為她考慮到你和王湘不認識﹐而她自己才是咱們的好朋友吧﹖”

“你真開心﹗”她又說﹕“你每天下班回家都看見兩個女人笑臉相迎。”

“你不是這樣嗎﹖”

“當然啦﹐我是為你開心。”

漸漸地﹐我發覺杜娟的感情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她那射向艾思爾照片的目光的熱情似乎在減退。

新年來臨了。我們又打掃房間了。杜娟突然說﹕

“我覺得這房間掛的照片太多了。我提議把我的照片拿掉﹗你說呢﹖”

我明白她的意思﹐便說﹕“好味﹐這件事讓我來做。你先去打掃一下廚房吧。”

我趁她打掃廚房之機﹐悄悄地取下了艾思爾的照片。她回來一看﹐艾思爾的照片不在了。什麼也不說﹐只是興高采烈地跑去為我買了一瓶葡萄酒。並且一直快樂地哼著小調。她也不問我把艾思爾的照片放到哪裡去了。其實我已經把它藏在杜娟的照片後面了。

幾個月後﹐當艾思爾又來信說她已經生下一個小女兒時﹐我們都很高興。這時我想再看一眼艾思爾的照片﹐然而當我卸開杜娟的鏡框時﹐發現艾思爾的照片已經不翼而飛﹗我什麼也沒說﹐只是不由自主地嘆了一口氣。

我們的新生活開始了。我們二人都很忙。我每天一早吃過早餐把碗一推就匆匆去上班﹐杜娟比我更忙﹐除了上班以外﹐她還得送兒子去托兒所﹐傍晚還得把兒子接回來。夜裡我睡得很沉﹐她卻得給孩子喂奶﹐還得處理孩子拉屎撒尿的麻煩事﹐因此她的睡眠很少。可是她卻一直很愉快﹐從來不顯露倦容﹐也沒有任何怨言。

禮拜天是我們這個小家庭最歡樂的日子。我們帶著兒子逛公園﹐陪孩子玩兒童樂園﹐並且在公園的飯館裡吃一頓稱心的午餐。

我們也常常提起艾思爾和她的丈夫王湘以及他們的小女兒﹐我們一致想到他們的小家庭也一定和我們一樣歡樂。

我還多次寫信給其他同學如王泉和楊冰等。但是他們都沒回信。後來我寫信向艾思爾打聽﹐過了很長時間才收到她的回信﹐信中卻告訴我說小女給她帶來的煩惱﹐她成天為了孩子忙壞了。至于老同學﹐她告訴我﹐王泉家現在成了市教育局的得力幹部﹐他經常忙于到各中學視察﹐督導﹐還得經常給各校學生作政治報告。楊冰還是像過去一樣沉默。他現在是農學院的研究生。這兩個人都還沒結婚﹐連女朋友也沒找到。

以後我們這兩個小家庭的通信來往就少了。

在上海﹐我們這個小家庭的生活是平靜的。然而在平靜的表面下﹐麻煩事兒都已在潛滋暗長了。

首先﹐我常常想起我的故鄉﹐常常想起我的生母和繼母。我決定寫寫她們的故事。我已經寫了幾篇寄給了報刊。但它們都被退回﹐原因是作者的觀點“不對頭”。編輯部的回信總是說我不該講地主的好話﹐儘管我寫的情節很生動﹐這是個立場問題。

在這期間﹐我在煤礦設計院結識了一位好朋友。他叫程剛﹐三十二歲﹐是一位土建工程師。此人能力很強﹐不但精通業務﹐還懂得中國古典文學﹐真是才華橫溢。我經常向他請教關於寫作的問題﹐他總是熱情指導﹐誨人不倦。

程剛告訴我﹐他的一位朋友在出版社工作﹐他可以向朋友推薦我的作品。於是我寫了一個中篇小說<<小草在陽光下成長>>請程剛轉去。那是個私營出版社﹐叫“泥土社”。出版社很快復信說我的小說寫得很好﹐決定出版。我太高興了﹗杜娟為了慶賀我的“成功”還在家中舉行了一個小小的“家宴”﹐酬謝程剛。可是正當我們沉醉在欣喜的希望中時﹐政府突然發起一個“反胡風”運動。胡風是個有名的作家﹐是魯迅的得意門生。解放前因為反對國民黨政權而受特務追蹤﹐應該說是個革命作家。可是解放後﹐他不贊成毛澤東的文藝方針﹐因而被認為反毛澤東思想﹐進而查出他有一個“集團”﹐這就成了“反革命集團”﹐毛澤東親自掛帥組織了這次“戰鬥”﹐在全國鬧得沸反盈天。這個“反革命集團”的成員統稱“胡風分子”﹐一律逮捕入獄。這事本來和我無關﹐可是萬萬沒想到被稱為胡風集團“活動基地”的出版社竟是“泥土社”﹐就像十幾年前我在河裡突然掉進深坑一樣﹐我一下子掉進了政治旋渦﹗我的<<小草>>自然成了我的“罪證”。公安局查抄“泥土社”搜出了我的文稿﹐我接連數日受審﹐成了根本不認識胡風的“胡風分子”。不過﹐說來也有不幸中的大幸﹐那個坐在傳達室裡專門接收來稿的人原來是公安居派駐的暗探﹐他證明我和胡風沒有來往。這樣﹐我只寫了一份檢查就過關了。

一場虛驚過後﹐杜娟對我說﹕

“從今以後﹐別再寫文章了。為了孩子﹐也為了咱們自己﹐別寫了。反正咱也不靠稿費生活﹐只求太太平平過日子。你說對不﹖”

我除了聽她的話﹐又能說什麼呢﹖

程剛知道杜娟對我的勸告後﹐他也同意﹐對我說﹕“你太太的話有道理。你應該聽取她的勸告。不過我覺得﹐對一個酷愛寫作的人來說﹐要他停筆是殘酷的。可否變通一下﹕你可以暗中寫﹐寫好就存放起來﹐等將來有朝一日情況有了變化﹐找機會拿到國外去發表。在外國﹐寫作﹑出版是自由的。”

我接受了程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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