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漂流記(23)

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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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我開始研究如何控制火力,給自己燒出幾隻鍋子來。

  我當然不知道怎樣搭一個窯,就像那些陶器工人燒陶器用的那種窯;我也不知道怎樣用鉛去塗上一層釉,雖然鉛我還是有一些的。我把三隻大泥鍋和兩三隻泥罐一個個堆起來,四面架上木柴,泥鍋和泥罐下生了一大堆炭火,然後在四周和頂上點起了火,一直燒到裡面的罐子紅透為止,而且十分小心不讓火把它們燒裂。我看到陶器燒得紅透後,又繼續保留了五六小時的熱度。後來,我看見其中一隻雖然沒有破裂,但已開始溶化了,這是因為摻在陶土裡的沙土被火燒溶了,假如再燒下去,就要成為玻璃了。於是我慢慢減去火力,那些罐子的紅色逐漸退去。我整夜守著火堆,不讓火力退得太快。

  到了第二天早晨,我便燒成了三隻很好的瓦鍋和兩隻瓦罐,雖然談不上美觀,但很堅硬;其中一隻由於沙土被燒溶了,還有一層很好的釉。

  這次實驗成功後,不用說,我不缺什麼陶器用了。但我必須說,這些東西的形狀,是很不像樣的。大家也可以想像,因為我沒有辦法製造這些東西,只能像小孩子做泥餅,或像不會和麵粉的女人做餡餅那樣去做。

  當我發現我已製成了一隻能耐火的鍋子時,我的快樂真是無可比擬的,儘管這是一件多麼微不足道的事情。我等不及讓鍋子完全冷透,就急不可耐地把其中一隻放到火上,倒進水煮起肉來。結果效果極佳。我用一塊小山羊肉煮了一碗可口的肉湯。當然,我沒有燕麥粉和別的配料,否則我會做出非常理想的湯來。

  下一個問題是我需要一個石臼舂糧食。因為我明白,僅憑自己的一雙手,是無法做出石磨的。至於如何做石臼,我也一籌莫展。三百六十行中,我最不懂的就是石匠手藝了,更何況沒有合適的工具。我費了好幾天的功夫,想找一塊大石頭,把中間挖空後做個石臼。可是島上儘是大塊岩石,根本無法挖鑿,而且石質不硬,是一些一碰就碎的沙石,經不住重錘去舂,而且即使能搗碎穀物,也必然會從石臼中舂出許多沙子和在麵粉裡。因此,當我花了很長時間找不到適當的石料時,就放棄了這個念頭,決定找一大塊硬木頭。這要容易得多。我弄了一塊很大的木頭,大得我勉強能搬得動。然後用大斧小斧把木頭砍圓;當起初具圓形時,就用火在上面燒一個槽。火力和無限的勞力,就像巴西的印第安人做獨木舟那樣終於把臼做成了。又用鐵樹做了一個又大又重的杵。舂谷的工具做好後,我就放起來準備下次收穫後舂穀做麵粉,再用麵粉做麵包。

  第二個需要克服的困難是,我得做一個篩子篩麵粉,把麵粉和秕糠分開。沒有篩子,就無法做麵包。做篩子想想也把我難倒了。我沒有任何材料可以用來做篩子,也就是那種有很細很細網眼的薄薄的布可以把麵粉篩出來。這使我停工好幾個月,不知怎麼辦才好。除了一些破布碎片外,我連一塊亞麻布也沒有。雖然我有山羊毛,但我根本不知道怎樣紡織,即使知道,這裡也沒有紡織工具。後來,我忽然想起一個補救辦法,也是當時唯一的辦法,那就是在從船上搬下來的那些水手衣服裡,有幾塊棉布和薄紗圍巾。我拿了幾塊出來做成三個小篩子,總算能湊合著用,這樣應付了好幾年。至於後來怎麼辦,我下面再敘述。

  下一步要考慮的是製麵包的問題,也就是我有了糧食之後怎樣製成麵包。首先,我沒有發酵粉。這是絕對沒有辦法做出來的,所以我也就不去多費腦筋了。至於爐子的問題,頗費了我一番周折。但最後,我還是想出了一個試驗的辦法。具體做法如下:我先做了些很大的陶器,但不太深;這些容器直徑有兩英尺,但深僅九英吋。像上次燒製陶器那樣,我把它們也放在火裡燒過,完工後就成了大瓦盆,放置一邊備用。

  製麵包時,我先用方磚砌成一個爐子;這些方磚也是我自己燒製出來的,只不過不怎麼方整罷了。然後,在爐子裡生起火。

  當木柴燒成熱炭或熾炭時,我就把它們取出來放在爐子上面,並把爐子蓋滿,讓爐子燒得非常熱。然後把所有的火種通通掃盡,把麵包放進去,再用做好的大瓦盆把爐子扣住,瓦盆上再蓋滿火種。這樣做不但能保持爐子的熱度,還能增加熱度。用這種方法,我製出了非常好的大麥麵包,絕不亞於世界上最好的爐子製出來的麵包。不久之後,我就成了一個技術高明的麵包師傅,因為我還用大米製成了一些糕點和布丁,不過,我沒有做過餡餅,因為除了飛禽和山羊肉外,我沒有別的佐料可以放進去。

  毫不奇怪,這些事情佔去了我在島上第三年的大部分時間。一方面,我要為製麵包做許多事情;另一方面,我還要料理農務,收割莊稼。我按時收穫,把穀物都運回家。我把穗子放在大筐子裡,有空時就用雙手搓出來。因為我既無打穀場,也無打穀的工具。

  現在,我的糧食貯藏量大大增加了,就必須擴建穀倉。我需要有地方來存放糧食。現在,我已有了二十浦式耳大麥和二十多浦式耳大米,可以放心吃用了,因為我從船上取下來的糧食早就吃完了。同時,我也想估算一下,一年要消耗多少糧食,然後準備一年只種一季,數量足夠我吃就行了。

  我發現,四十浦式耳的大麥和大米足夠我吃一年還有餘。

  因此我決定每年播種同樣數量的種子,並希望收穫的糧食足夠供應我做麵包和其他用途。

  毫無疑問,在做上述那些事情的同時,我常想到我在島上另一邊所看到的陸地。我心裡暗暗懷著一種願望,希望能在那裡上岸,並幻想自己在找到大陸和有人煙的地方後,就能繼續設法去其他地方,最終能找到逃生的辦法。

  那時,我完全沒有考慮這種情況的危險性,沒有考慮到我會落入野人的手裡,而這些野人比非洲的獅子和老虎還要凶殘,我一旦落入他們的手裡,就要冒九死一生的危險,不是給他們殺死,就是給他們吃掉。我聽說,加勒比海沿岸的人都是吃人的部族。而從緯度來看,我知道我目前所在的這個荒島離加勒比海岸不會太遠。再說,就算他們不是吃人的部族,他們也一定會把我殺掉。他們正是這樣對待落到他們手裡的歐洲人的,即使一二十個歐洲人成群結伙也難免厄運。

  而我只是孤身一人,毫無自衛的能力。這些情況我本來應該好好考慮的,可是在當時卻絲毫也沒有使我害怕,儘管後來我還是考慮到了這種危險性。那時我頭腦裡考慮的只是怎樣登上對面的陸地。

  這時,我懷念起我那小僕人佐立和那只長舢船了;我和佐立駕著那掛著三角帆的舢船沿非洲海岸航行了一千多英里啊!然而,光思念也於事無補。所以,我想到去看看我們大船上的那隻小艇。前面已談到過,這小艇是在我們最初遇難時被風暴刮到岸上來的。小艇差不多還躺在原來的地方,但位置略有變更,並且經風浪翻了個身,船底朝天,擱淺在一個高高的沙石堆上,四面無水。

  如果我有助手,就可以把船修理一下放到水裡,那就一定能坐著它回巴西。在當時,我應該考慮到,憑我一個人的力量,是絕對不可能把這小艇翻個身,讓它船底朝下,就像我無法搬動這座島一樣。我只是一心想把船翻個身,然後把受損的地方修好,成為一條不錯的船,可以乘著它去航海,所以我還是走進樹林,砍了一些樹幹想做槓桿或轉木之用。然後把這些樹幹運到小艇旁,決定盡我所能試試看。

  我不遺餘力去幹這件工作,最後只是白費心思和力氣,卻浪費了我整整三四個星期的時間。後來,我終於意識到,我的力氣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可能把小艇抬起。於是,我不得不另想辦法,著手挖小艇下面的沙子,想把下面挖空後讓小艇自己落下去;同時,用一些木頭從下面支撐著,讓小艇落下來時翻個身。

  船是落下來了,我卻無法搬動它,也無法從船底下插入槓桿轉木之類的東西,更不要說把它移到水裡去了。最後,我只得放棄這個工作。可是,我雖然放棄了使用小艇的希望,我要去海島對面大陸上的願望不但沒有減退,反而因為無法實現而更加強烈。

  最後,我想到,能否像熱帶地區的土人那樣做一隻獨木舟呢,儘管我沒有工具,沒有人手。所謂獨木舟,就是用一棵大樹的樹幹做成的。我覺得這不但可能,而且很容易做到。

  做獨木舟的想法,使我非常高興。而且,我還認為,與黑人或印第安人相比,我還有不少有利條件。但我卻完全沒有想到,比起印第安人來,我還有許多特別不利的條件,那就是,獨木舟一旦做成後,沒有人手可以幫我讓獨木舟下水。是的,印第安人有印第安人的困難,他們沒有工具,但是,我缺少人手的困難更難克服。如果我能在樹林裡找到一棵大樹,費了很大的勁把樹砍倒,再用我的工具把樹的外部砍成小舟形狀,然後把裡面燒空或鑿空,做成一隻小船;假如這些工作全部完成後,小船仍不得不留在原地而無法下水,那對我又有什麼用處呢?

  人們也許會想到,我在做這小船時,不可能一點也不想到我所處的環境;我應該立即想到小舟下海的問題。可是,我當時一心一意只想乘小舟去航行,從不考慮怎樣使小舟離開陸地的問題。而實際上,對我來說,駕舟在海上航行四十五英里,比在陸地上使它移動四十五潯後讓它下水要容易得多。

  任何有頭腦的人都不會像我這樣傻就著手去造船。我對自己的計劃十分得意,根本不去仔細想想計劃的可行性。雖然我也想到船建成後下水可能是一大難題,但對於自己的疑惑,我總是愚蠢地認為:「把船造好了再說。到時總會想出辦法的。」這是最荒謬的辦法。我真是思船心切,立即著手工作。我砍倒了一棵大柏樹。我相信,連所羅門造耶路撒冷的聖殿時也沒有用過這樣大的木料。靠近樹根的直徑達五英尺十英吋,在二十二英尺處直徑也達四英尺十一英吋,然後才漸漸細下去,並開始長出枝叉。我費盡辛苦才把樹砍倒:用二十二天時間砍斷根部,又花了十四天時間使用大斧小斧砍掉樹枝和向四周張開的巨大的樹頂;這種勞動之艱辛真是一言難荊然後,又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又砍又削,最後刮出了船底的形狀,使其下水後能浮在水上。這時,樹幹已砍削得初具船的形狀了。接著又花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把中間挖空,做得完全像只小船。在挖空樹幹時,我不用火燒,而是用槌子和鑿子一點一點地鑿空,最後確實成了一隻像模像樣的獨木舟,大得可乘26個人。這樣,不僅我自己可以乘上船,而且可以把我所有的東西都裝進去。

  這項工程完成後,我心裡高興極了。這艘小船比我以前看到過的任何獨木舟都大。當然,做成這隻大型獨木舟我是費盡心血的。現在,剩下的就是下水問題了。要是我的獨木舟真的下水了,我肯定會進行一次有史以來最為瘋狂、最不可思議的航行了。

  儘管我想盡辦法,費盡力氣,可就是無法使船移動一步。

  小船所在的位置離水僅一百碼,決不會再多。第一個難處是,從小船所在的位置到河邊,正好是一個向上的斜坡。為此,我決定把地面掘起,掘出一個向下的斜坡。於是,我立即動手進行這項工程,並且也歷盡艱辛。當想到有可能逃生的機會,誰還會顧得上艱難困苦呢?不料完成了這項工程,克服了這一障礙後,我還是一籌莫展。我根本無力移動這只獨木舟一步,就像我無法移動擱淺在沙灘上的那隻小艇一樣。

  既然我無法使獨木舟下水,就只得另想辦法。我把現場的距離丈量了一下,決定開個船塢或開條運河,把水引到船底下來。於是我又著手這項大工程。一開始,我就進行了一些估算:看看運河要挖多深多寬,怎樣把挖出來的土運走。結果發現,若我一個人進行這項工程,至少要花十至十二年。因為河岸很高,達二十英尺。最後,我不得不放棄這個計劃,儘管心裡很不願意。

  這件事使我非常傷心。到這時我才明白–雖然為時已晚–做任何事,若不預先計算一下所需的代價,不正確估計一下自己力量,那是十分愚蠢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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