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散文】朱自清:文人宅

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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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最能行》云,“若道士無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水經注》,秭歸“縣北一百六十裏有屈原故宅,累石為屋基。”看來只是一堆爛石頭,杜甫不過說得嘴響罷了。但代遠年湮,渺茫也是當然。往近裏說,《孽海花》上的“李純客”就是李慈銘,書裏記著他自撰的楹聯,上句云,“保安寺街藏書一萬卷”;但現在走過北平保安寺街的人,誰知道那一所屋子是他住過的?更不用提屋子裏怎麼個情形,他住著時怎麼個情形了。要憑弔,要留連,只好在街上站一會兒出出神而已。

西方人崇拜英雄可真當回事兒,名人故宅往往保存得好。譬如莎士比亞吧,老宅子,新宅子,太太老太太宅子,都好好的,連傢俱什物都存著。莎士比亞也許特別些,就是別人,若有故宅可認的話,至少也在牆上用木牌標明,讓訪古者有低徊之處;無論宅裏住著人或已經改了舖子。這回在倫敦所見的四文人宅,時代近,宅內情形比莎士比亞的還好;四所宅子大概都由私人捐款收買,佈置起來,再交給公家的。約翰生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宅,在舊城,是三層樓房,在一個小方場的一角上,靜靜的。他一七四八年進宅,直住了十一年;他太太死在這裏。他的助手就在三層樓上小屋裏編成了他那部大字典。那部寓言小說(alledgorical novel)《剌塞拉斯》(《Rasselas》)大概也在這屋子裏寫成;是晚上寫的,只寫了一禮拜,為的要付母親下葬的費用。屋裏各處,如門堂,複壁板,樓梯,碗櫥,廚房等,無不古氣盎然。那著名的大字典陳列在樓下客室裏;是第三版,厚厚的兩大冊。他編著這部字典,意在保全英語的純粹,並確定字義;因為當時作家採用法國字的實在太多了。字典中所定字義有些很幽默:如“女詩人,母詩人也”(she poet,蓋准she goat——母山羊——字例),又如“燕麥,穀之一種,英格蘭以飼馬,而蘇格蘭則以為民食也”,都夠損的。—— 倫敦約翰生社便用這宅子作會所。

濟茲(John Keats,1795—1821)宅,在市北漢姆司台德區(Hampstead)。他生卒雖然都不在這屋子裏,可是在這兒住,在這兒戀愛,在這兒受人攻擊,在這兒寫下不朽的詩歌。那時漢姆司台德區還是鄉下,以風景著名,不像現時人煙稠密。濟茲和他的朋友布朗(Charles Armitage Brown)同住。屋後是個大花園,綠草繁花,靜如隔世;中間一棵老梅樹,一九二一年乾死了,幹子還在。據布朗的追記,濟茲《夜鶯歌》似乎就在這棵樹下寫成。布朗說,“一八一九年春天,有隻夜鶯做窠在這屋子近處。濟茲常靜聽它歌唱以自怡悅;一天早晨吃完早飯,他端起一張椅子坐到草地上梅樹下,直坐了兩三點鐘。進屋子的時候,見他拿著幾張紙片兒,塞向書後面去。問他,才知道是歌詠我們的夜鶯之作。”這裏說的梅樹,也許就是花園裏那一棵。但是屋前還有草地,地上也是一棵三百歲老桑樹,枝葉扶疏,至今結桑椹;有人想《夜鶯歌》也許在這棵樹下寫的。濟茲的好詩在這宅子裏寫的最多。

他們隔壁住過一家姓布龍(Brawne)的。有位小姐叫凡耐(Fanny),讓濟茲愛上了,他倆訂了婚,他的朋友頗有人不以為然,為的女的配不上;可是女家也大不樂意,為的濟茲身體弱,又像瘋瘋癲癲的。濟茲自己寫小姐道:“她個兒和我差不多——長長的臉蛋兒——多愁善感——頭梳得好——鼻子不壞,就是有點小毛病——嘴有壞處有好處——臉側面看好,正面看,又瘦又少血色,像沒有骨頭。身架苗條,姿態如之——胳膊好,手差點兒——腳還可以——她不止十七歲,可是天真爛漫——舉動奇奇怪怪的,到處跳跳蹦蹦,給人編諢名,近來愣叫我‘自美自的女孩子’——我想這並非生性壞,不過愛鬧一點漂亮勁兒罷了。”

一八二○年二月,濟茲從外面回來,吐了一口血。他母親和三弟都死在癆病上,他也是個癆病底子;從此便一天壞似一天。這一年九月,他的朋友賽焚(Joseph Severn)伴他上羅馬去養病;次年二月就死在那裏,葬新教墳場,才二十六歲。現在這屋子裏陳列著一圈頭髮,大約是賽焚在他死後從他頭上剪下來的。又次年,賽焚向人談起,說他保存著可憐的濟茲一點頭髮,等個朋友捎回英國去;他說他有個怪想頭,想照他的希臘琴的樣子作根別針,就用濟茲頭髮當弦子,送給可憐的布龍小姐,只恨找不到這樣的手藝人。濟茲頭髮的顏色在各人眼裏不大一樣:有的說赤褐色,有的說棕色,有的說暖棕色,他二弟兩口子說是金紅色,賽焚追畫他的像,卻又畫作深厚的棕黃色。布龍小姐的頭髮,這兒也有一並存著。

他倆訂婚戒指也在這兒,鑲著一塊紅寶石。還有一冊仿四折本《莎士比亞》,是濟茲常用的。他對於莎士比亞,下過一番苦工夫;書中頁邊行裏都畫著道兒,也有些精湛的評語。空白處親筆寫著他見密爾頓發和獨坐重讀《黎琊王》劇作兩首詩;書名頁上記著“給布龍凡耐,一八二○”,照年份看,準是上義大利去時送了作紀念的。珂羅版印的《夜鶯歌》墨跡,有一份在這兒,另有哈代《漢姆司台德宅作》一詩手稿,是哈代夫人捐贈的,宅中出售影印本。濟茲書法以秀麗勝,哈代的以蒼老勝。

這屋子保存下來卻並不易。一九二一年,業主想出售,由人翻蓋招租,地段好,脫手一定快的;本區市長知道了,趕緊組織委員會募款一萬鎊。款還募得不多,投機的建築公司已經爭先向業主講價錢。在這千鈞一髮的當兒,虧得市長和本區四委員迅速行動,用私人名義擔保付款,才得挽回危局。後來共收到捐款四千六百五十鎊(約合七八萬元),多一半是美國人捐的;那時正當大戰之後,為這件事在英國募款是不容易的。

加萊爾(Thomas Carlyle,1795—1881)宅,在泰晤士河旁乞而西區(Chelsea);這一區至今是文人藝士薈萃之處。加萊爾是維多利亞時代初期的散文家,當時號為“乞而西聖人”。一八三四年住到這宅子裏,一直到死。書房在三層樓上,他最後一本書《弗來德力大帝傳》就在這兒寫的。這間房前面臨街,後面是小園子;他讓前後都砌上夾牆,為的怕那街上的囂聲,園中的雞叫。他著書時坐的椅子還在;還有一件呢浴衣。據說他最愛穿浴衣,有不少件;蘇格蘭國家畫院所藏他的畫像,便穿著灰呢浴衣,坐在沙發上讀書,自有一番寬舒的氣象。畫中讀書用的架子還可看見。宅裏存著他幾封信,女司事願意念給訪問的人聽,朗朗有味。二樓加萊爾夫人屋裏放著架小屏,上面橫的豎的斜的正的貼滿了世界各處風景和人物的畫片。

迭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20)宅,在“西頭”,現在是熱鬧地方。迭更斯出身貧賤,熟悉下流社會情形;他小說裏寫這種情形,最是酣暢淋漓之至。這使他成為“本世紀最通俗的小說家,又,英國大幽默家之一”,如他的老友浮斯大(John Forster)給他作的傳開端所說。他一八三六年動手寫《比克維克秘記》(《Pickwick Papers》),在月刊上發表。起初是紳士比克維克等行獵故事,不甚為世所重;後來僕人山姆(Sam Weller)出現,詼諧嘲諷,百變不窮,那月刊頓時風行起來。迭更斯手頭漸寬,這才遷入這宅子裏,時在一八三七年。

他在這裏寫完了《比克維克秘記》,就是這一年印成單行本。他算是一舉成名,從此直到他死時,三十四年間,總是蒸蒸日上。來這屋子不多日子,他借了一個飯店舉行《秘記》發表周年紀念,又舉行他夫婦結婚周年紀念。住了約莫兩年,又寫成《塊肉餘生述》,《滑稽外史》等。這其間生了兩個女兒,房子擠不下了;一八三九年終,他便搬到別處去了。

屋子裏最熱鬧的是畫,畫著他小說中的人物,牆上大大小小,突梯滑稽,滿是的。所以一屋子春氣。他的人物雖只是類型,不免奇幻荒唐之處,可是有真味,有人味;因此這麼讓人歡喜贊歎。屋子下層一間廚房,所謂“丁來谷廚房”,道地老式英國廚房,是特地佈置起來的——“丁來穀”是比克維克一行下鄉時寄住的地方。廚房架子上擺著帶釉陶器,也都畫著迭更斯的人物。這宅裏還存著他的手杖,頭髮;一朵玫瑰花,是從他屍身上取下來的;一塊小窗戶,是他十一歲時住的樓頂小屋裏的;一張書桌,他帶到美洲去過,臨死時給了二女兒,現時罩著紫色天鵝絨,蠻伶俐的。此外有他從這屋子寄出的兩封信,算回了老家。

這四所宅子裏的東西,多半是人家捐贈;有些是特地買了送來的。也有借得來陳列的。管事的人總是在留意搜尋著,頗為苦心熱腸。經常用費大部靠基金和門票、指南等餘利;但門票賣的並不多,指南照顧的更少,大約維持也不大容易。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以《挽歌辭》(《Elegy Wri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著名。

原題中所云“作於鄉村教堂墓地中”,指司妥克波忌士(Stoke Poges)的教堂而言。詩作於一七四二格雷二十五歲時,成於一七五○,當時詩人懷古之情,死生之感,親近自然之意,詩中都委婉達出,而句律精妙,音節諧美,批評家以為最足代表英國詩,稱為詩中之詩。詩出後,風靡一時,誦讀模擬,遍於歐洲各國;歷來引用極多,至今已成為英美文學教育的一部分。司妥克波忌士在倫敦西南,從那著名的溫澤堡(Windsor Castle)去是很近的。四月一個下午,微雨之後,我們到了那裏。一路幽靜,似乎鳥聲也不大聽見。拐了一個小彎兒,眼前一片平舖的碧草,點綴著稀疏的墓碑;教堂木然孤立,像戲臺上佈景似的。小路旁一所小屋子,門口有小木牌寫著格雷陳列室之類。出來一位白髮老人,殷勤地引我們去看格雷墓,長方形,特別大,是和他母親、姨母合葬的,緊挨著教堂牆下。
又看水松樹(yew -tree),老人說格雷在那樹下寫《挽歌辭》來著;《挽歌辭》裏提到水松樹,倒是確實的。我們又兜了個大圈子,才回到小屋裏,看《挽歌辭》真跡的影印本。還有幾件和格雷關係很疏的舊東西。屋後有井,老人自己汲水灌園,讓我們想起“灌園叟”來;臨別他送我們每人一張教堂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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