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是一場為了自由的戰鬥。我也想使此戰成為正義之戰
——不僅僅是懲治犯罪的正義,而且是為全世界人民帶來民主和自由的正義之舉
——英國首相布雷爾(于二○○一年「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和緊接其後,一個全新架構的國際機構和聯盟成立來因應新的形勢。喬治敦大學教授約翰.恩肯佈雷(John Ikenberry)在其最近所著的《勝利之後》(After Victory)一書中,記述了這一巨大的創舉以及承傳下來大量正面的遺產,從聯合國到歐盟,從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到世界銀行(World Bank)及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一系列前所未見的組織紛紛成立。同時,民主政體公開地干涉了德國、義大利和日本的內部事務,促成了他們的民主化。這是一次罕見的將願景成功地變為行動的實踐。
在新的千禧年開始,我們又一次處在「勝利之後」的時期。柏林圍牆的倒塌及其後的發展,就有如二戰結果一樣,是個偉大的人文勝利。和以前一樣,現在我們需要新的機構,來適應新的形勢;需要新的組織和聯盟,以適應世界上民主政體已過半的形勢。進一步而言,顯然一個更廣大的民主世界可能在現今實現。事實上,這些新的國際機構,不僅應該為現有的民主國家服務,而且應著眼於擴大民主的範圍。
如果民主國家,將增強他們的影響力做為共同利益,以便獲得有形和無形的好處,那麼就需要把民主當做共同的事業,認真地調整目標和互相協調。否則,獨裁政權、流氓國家、極權主義者和恐怖分子,會繼續支配和驅使國際事務,從而排斥更具建設性的努力。這些新的機構和新的聯盟的核心,必須是民主政體和民主人士。這樣做,不是要取代現有的機構如非常重要的聯合國,而是要確保他們向應有的方向努力。
國際權力的新構架
二戰以後,歐洲和美國等民主國家發現,當他們聯合時威力是如此的巨大——「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因此而成立了。現在我們需要運用同樣的威力,來追求一個完全自由的世界,創立一個全球的民主聯盟。
前面提到,二○○○年六月在華沙舉行的「民主政體聯盟」(Community of Democracies,CD)首次會議已為此一聯盟播下了種子,來自一百零七個國家的代表(其中七十個是外長級)批准了一個民主政體聯盟成立檔。該聯盟比北大西洋公約更為重要。二○○二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二日,民主政體聯盟在南韓首爾舉行了第二次會議,一百一十個政府參加並批准了一個行動方案,其內容是:在各自國家保持政治自由,並擴及鄰國乃至傳播全球。第三次部長會議將在智利舉行。但是,民主政體聯盟在外交領域中確是保密到家,正如專欄作家迪爾(Jackson Diehl)所指出:「除了舉行會議的首爾之外,民主政體聯盟部長會議幾乎未引人注意。」(注1)
民主政體聯盟仍在發展之中,但它有許多潛在的能力。它的中心目標應該是(儘管仍未實現)開展、採用和貫徹一個宏大的戰略,從而把存留的獨裁者趕下臺。它應該制定一個目標——「到二○二五年全面實現民主」,並且要制定一個行動方案來達成這一目標。《華爾街日報》在報導華沙部長會議時指出:「馬克.帕瑪(Mark Palmer)敦促世界民主國家把全球剩餘的獨裁者趕下臺,包括古巴、蘇丹、緬甸、和北韓的罪惡統治者。有趣的是,世界上的民主國家似乎都在聆聽。帕瑪先生是促進首次全球民主會議的發起人之一,可見促進民主的力量在迅猛發展之中。」(注2)在華沙發起的「民主政體聯盟」應該是推動民主的核心組織。那麼它該怎樣來運作呢?
讓決策委員會自由
華沙的民主政體聯盟成立檔和首爾的民主政體聯盟行動計畫,是提供給聯合國、區域性或其他國際性組織中的決策者參考的。現在它需要像《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威廉.撒丁(William Satine)描述的那種支持:「一個較有創造力的反應行動,應該是將民主政體聯盟的力量,注入到受到獨裁、寡頭國家和流氓國家支配的聯合國(及它的決策委員會)中去。」(注3)一個受到適當支持的民主政體聯盟,能夠使民主列入聯合國和其他機構的議程,並集中資源用在那些仍不民主和正在向民主轉型中的國家。一個特別令人心寒,急需要民主政體聯盟團結和行動的例子,就是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它應該是世界上促進人權的第一個實體,可是,根據聯合國的區域決策制度和一個由利比亞獨裁者收買的松垮的非洲聯合體(African Union),其決策委員會在二○○二年選擇了利比亞——世界上九個人權最差的國家之一——來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主席。在二○○三年一月二十日,這個委員會的成員國在一次秘密投票中,五十三個成員國中只有三個國家堅持原則投了反對票,十七個國家棄權,歐盟中的所有七個國家也在棄權國家之列。
全球安全聯盟和志願同盟
儘管以非暴力的方式推翻獨裁者,通常比外交干預或內部暴力革命更易於被接受,但偶而使用武力也是必須的(當然擁有動武的能力,會產生巨大的震懾效應)。在執行的時候,民主國家應考慮消除問題的根源——即獨裁者和他的統治體系,並計畫好後續工作。目前還沒有全球民主安全體系或聯盟,我相信有此必要。「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是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聯盟,在冷戰結束後,它多次不得不「越界」行動,儘管大多數是在歐洲,但最近是在阿富汗。
這樣的突發事件將日益顯見,需要民主國家超越原來的許可權,動用資源,在遙遠的地方行動。而聯合國,儘管涵蓋全球,卻有其運作的缺陷,因為獨裁國家有待遇平等的成員地位,並在高層有代表。中國經常性地以「干涉內部事務」為依據,來偏廢對其他獨裁國家哪怕是最微小的譴責。俄羅斯,做為一個新的民主國家,卻和一幫獨裁國家關係密切。由於有這些障礙,對民主國家來說,僅僅依靠聯合國安理會做為國際行動的最終合法裁決並不理想,有必要成立一個不限於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更廣泛安全聯盟。我認為「民主政體聯盟」和一個擴大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應該起這個關鍵作用。民主政體聯盟應有自己的安全理事會,授權民主國家形成「志願聯盟」來處理,但不限於如國外干涉的緊急行動,也要有一個協調組織,來協調針對性的制裁,包括如何處置廢黜的獨裁者,例如,那些和平離開權位的元首可能需要安全庇護所。如前指出,民主政體聯盟的成員國,也可以在聯合國和其他國際體系中發揮他們的力量。
二○○二年十一月在海牙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高峰會上批准的機動武力,可以成為一個新型的「全球民主軍事組織」(Global Force for Democracy)的構建基礎——一個全球性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亞洲、拉丁美洲、和其他民主國家也可以為這一軍事組織做出自己的貢獻。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正在阿富汗進行運作,它應逐漸擴大它的地理範圍和成員國。有一種提議,就是利用它做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間的緩衝。就像在中歐和東歐所為一樣,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可以和中東及其以外的國家建立「和平夥伴」關係,當這些國家完全民主化後,便可正式成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國。
正如專欄作家迪爾(Jackson Diehl)指出的:「在首爾所制訂計畫的一部分是要構建地區性的民主同盟,從而互相加強並促使其鄰國改變」(注4)。我和「赫爾辛基進程」(Helsinki process)的創始人之一開帕爾曼(Max Kampelman)大使及其他人合作,正設法在中東組建一個類似「赫爾辛基」的進程,它也可能推廣到亞洲和非洲。以地區性的民主政體聯盟國家為中心,緊密地和非此地區的國家和民主機構,如美國、歐盟、「歐洲安全暨合作組織」、聯合國發展計畫署合作,協調出一個可行的方案,然後在中東、亞洲和非洲實行,使其成為可能。「赫爾辛基」的三要素(政治安全、經濟和人權)亦可為這些地區提供一個架構。
在這些後獨裁和後衝突時期的地區,特別是在那些已被進行軍事干預的國家,來協助建立民主體制和政府,會是世界民主國家能擁有最大自由度,但也是最大責任的場合。剛剛結束衝突的時期總是最微妙的,但它同時也提供了把一個國家置於正確方向的重大可能。這個時期是最不能失誤的,阿富汗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在德國波昂,阿富汗過渡政府匆忙召開的一項會議中,產生符合憲法的代表大會,並計畫在二○○四年舉行選舉。周邊的獨裁國家——中國、伊朗、中亞國家和巴基斯坦,以及仍未完全民主的俄羅斯,不禁對此感到緊張。
做為保護國,牽涉的關係往往最深。在那些完全崩潰或經歷內戰的國家中,用駐軍來全面統治和實現民主通常是必須的。一些軍事干預中如在波士尼亞,維護和平的民主國家表現出缺乏遠見和實現和平民主的決斷,不願處理關鍵的問題,如使被起訴的戰犯逍遙法外,容忍腐敗的法西斯精英阻礙難民的回歸,既拖延了這種被保護的狀態,又削弱了保護國的信譽。我們的目標必須是,建立一個民主和法律的體制,從而使國家走上一條長久民主繁榮之路。這一過程需要堅持原則的地方人士參與,不受破壞者的阻撓。通常那些希望維持自己腐敗權力的人,會運用民主的語言,來攻擊那些建立真正民主所必須的(通常是姍姍來遲的)國際性的努力。若沒有個人安全和法律統治,民主只是一句空話,尤其是在像波士尼亞的那些地方。
我認為,在獨裁政府被國際干預驅逐之後,世界各民主團體,包括民主政體聯盟,和推進民主的非政府組織及世界民運,需要合作起來,制訂出一個如何促進民主的綜合方案。經由總結經驗和聚集一系列特殊人才,保證不失時機地建立起有生命力的民主體制。這種合作(和不斷的後續合作)可以應用於將來的國際後衝突時期。做了這樣的準備,民主國家就能趕在時間的前面,當類似情形發生時,就能及時處理。我們不能再像在阿富汗那樣,處於手足無措的境地。(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