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dy-long-legs

书摘:长腿叔叔(4)

作者:琴.韦伯斯特Jean Webster

美国作家琴.韦伯斯特Jean Webster畅销小说《长腿叔叔》(野人文化出版公司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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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改名字了。

我在学籍上的名字还是“吉露莎”,不过在其它地方,我都是“茱蒂”。不得不给自己取个假名岂不是挺糟糕的?可是茱蒂这个名字,也不纯粹是我取的。那是佛莱迪牙牙学语、口齿不清的时候叫我的名字。

真希望李蓓特太太给婴儿取名字时能多一点巧思。她向来是从电话簿里挑个姓氏 ──你只要翻到第一页,就能找到阿波特了 ──然后再随便凑个名字上去。“吉露莎”就是从墓碑上看来的。

我一直很讨厌这个名字,但我满喜欢茱蒂的。好个傻气的名字啊,属于和我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孩 ──一个甜甜的、蓝眼睛的小女孩,受到全家人的呵护与宠溺,天天无忧无虑地蹦跳嬉戏。果真是那样的话不也挺好的吗?无论我有什么缺点,绝对没有人可以指责我被家人惯坏了!但是假装我是娇宠的女孩也好有趣呢。从此以后,请一定要叫我茱蒂好吗?

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我有三双小羊皮手套。以前我有一双无指儿童手套,那是挂在圣诞树上的礼物,可是我从来不曾有过五只指头的手套。每隔一段时间,我就戴上手套出去逛逛,但不会戴着去上课。

(晚餐铃响了。再见。)

 

§ § § §

星期五

叔叔,你觉得如何?英文老师说我上一篇文章展现出非凡的创造力。她真的这么说喔。字字千真万确。想想我在孤儿院十八年来受到的训练,听起来好像不太可能,是不是?因为那间孤儿院的目标(你想必知道也衷心同意),就是把九十七个孤儿变成九十七个一模一样的孩子。

其实小小年纪的我早就展现出非凡的艺术天分,那时我常常拿粉笔在门板上为李蓓特太太画像。

我如此批评把自己养大的家,希望没有伤到你的感情。不过你绝对比我占便宜,因为如果我太过无礼的话,你随时可以止付我的支票。这么说话实在很没礼貌,可是你不能指望我有礼貌;一间收容弃儿的孤儿院并不是教养年轻小姐的新娘精修学校。

叔叔,你知道吗?念大学难的不是功课,而是玩乐。同学们说的话,我有一半听不懂;她们的笑话似乎跟大家成长的经历有关,我却活在另一个世界,我是局外人,听不懂她们到底在说什么。这是一种很悲惨的感觉。

我这辈子都是如此。念高中的时候,一群女同学站在那儿一直盯着我看。大家都知道我很怪,很不一样。我能感觉到“孤儿院”三个字写在我的脸上。有几个特别有同情心的女生会跟我说几句礼貌的话。我讨厌她们每一个 ──尤其是假装同情我的女生。

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在孤儿院长大。我跟莎莉说我父母过世了,一位慈祥的老绅士供我上大学,这话倒是一点也不假。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很懦弱,我只是想跟大家一样。孩提时期不堪回首的孤儿院生活,即是我与她们之间最大的差别。如果我能抛开和忘怀童年的话,我想我可能跟其他女孩一样有吸引力。我不认为我和她们之间有什么真正、实质的差异,你以为呢?

总之,莎莉.马可白是喜欢我的!

你永远的茱蒂.阿波特

 

§ § § §

星期六上午

我刚刚重读这封信,觉得内容看起来满不愉快的。不过请你这么想好不好?大概是因为星期一上午不得不交一份专题报告,还要复习几何学,而且我感冒了,一直打着喷嚏。

 

§ § § §

星期日

昨天我忘了寄出这封信,所以在此补上一件令我非常愤怒的事情。今天上午上教堂听主教讲道,你猜他说了什么?

“圣经中给我们最有益的许诺就是‘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如此我们才会慈悲为怀。”

请注意听喔﹗他的意思是穷人就像是一种有用的家畜。

要不是我已经长成完美无缺的淑女,礼拜结束以后,我一定会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的感受。

 

十月二十五日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当选为篮球队员了,你该看看我左边肩膀的瘀痕,蓝一块,红一块,还有——茱莉亚.潘顿也想进篮球队,可是她落选了。万岁!你看我的器量多么狭小。

大学生活越来越精彩了。我喜欢同学和老师和上课和校园和食物。我们每周吃两次冰淇淋,而且从来不吃小麦糊。

你不是只要求我每个月写一封信吗?我却每隔几天就写封信去烦你!可是天天有这么许多新奇的冒险,我太兴奋了,非找人说个痛快不可,我又只认识你一个人。请原谅我情感太过丰沛,过一会儿才会平静下来。

如果你觉得我的信很无聊,尽管把它们丢进字纸篓里。十一月中旬以前,我保证不再写信给你。

话很多的茱蒂.阿波特

 

十一月十五日

亲爱的长腿叔叔:

听听我今天学到什么了?

角锥的截面积为底边周长之总和乘以高的一半。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却是千真万确 ──我可以证明!

你没听我说过我的衣服吧,叔叔?我有六件漂亮的新衣服,统统是为我买的,不是比我年纪大的人穿过以后才给我的。对一个孤儿来说,这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生高潮,这点你大概不了解吧?

这些新衣服都是你送给我的,我非常、非常、非常感激你。受教育是很美妙的事,但绝对比不上拥有六件崭新衣裳那么令人眼花撩乱,目眩神迷。是上次来访视的委员皮雀小姐帮我挑选的 ──幸好不是李蓓特太太。

六件衣服分别是一件外罩一层粉红薄纱的丝质礼服(穿上去简直美极了),一件上教堂穿的蓝色洋装,一件红色面纱的晚宴服,面纱有上东方缀饰(穿起来像个吉普赛人)还有一件玫瑰色印花薄毛料洋装,一件灰色外出服,和一件平日上课穿的衣服。

对茱莉亚.潘顿来说,六件衣服或许不算什么,吉露莎.阿波特却觉得──噢,天哪!这会儿你八成以为我是个轻佻、肤浅的小女生,花那么大一笔钱让女孩子受教育多浪费啊?可是,叔叔,要是你一辈子穿的都是方格棉布衣,你就能体会我的感觉。念高中以后,我过的日子比穿方格棉布衣时期更糟糕。

你不晓得我多怕穿别人捐出的旧衣服上学,我有把握自己一定刚好就坐在旧衣原主人隔壁,她也一定会窃窃私语,边笑边指给别人看。身穿死对头丢弃不要的衣服那种痛苦的感觉渐渐啃噬你的心灵。哪怕我今后天天穿绫罗绸缎,那个疮疤也永远无法愈合。

 

§ § §

来自战争现场的最新战况报导!

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深夜第四哨换守的时候,汉尼拔将军击溃罗马大军的先遣部队,并率领迦太基人翻山越岭挺进平原。一支努米迪人组成的轻武装部队与马克西穆斯的罗马步兵交战。在这两场战役和小冲突中,罗马人均惨遭溃败且损失惨重。

有幸担任前线特派员的茱蒂

 

又:我知道你不会回信给我,李蓓特太太也警告过我别问你问题,可是请告诉我,叔叔,只要回答这一次就好 ──你是非常、非常老,还是只有一点点老?你是光头,还是一点点秃而已?每次想像你的模样都好困难,就像几何学的定理一样抽象。一个讨厌女生的高个子富翁,对一个没礼貌的女孩却又那么慷慨,他究竟长什么样子?请回复。◇(待续)

 

——节录自《长腿叔叔》/野人文化出版公司

 

责任编辑: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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