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
中國古代教育主要就是儒家教育。孔子杏壇講學,門徒三千,開創儒家教育的先河,奠定了儒學的基礎。
國家之治亂繫乎「人」,人才者,國民之本;學校者,人才之本;興學所以安國而長民也。因此之故,孟子曰:「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果能如此,那麼,一國之事無不舉,境內之民得安寧!中華民族五千年悠久的歷史,是神有意造就的半神文化,當然,攸關生民社稷的教育更是重點演繹的環節。
清代的教育制度,完全採取明朝的辦法,學校和科舉相輔而行。在京畿有「國子監」、「宗學」、「旗學」。「國子監」的性質,一方面是國家最高的學校行政機關,一方面為大學生讀書的處所。
明代於府、州、縣學之外,又有「社學」。太祖洪武八年(西元1375年)正月,詔天下立「社學」,並在詔中說:「今京師及郡縣皆有學,而鄉社之民未睹教化,有司其更置『社學』,延師儒以教民間子弟,導民善俗,稱朕意焉。」
南、北兩宋的學校教育,不管京畿或地方,各校設立的先後,教材的內容,運作的情形,和教職員、學生名額,都不一致,且每易一君主或換一派閣員也屢有變更。
五代十國,那是唐末至宋初的一段分裂割據時期。在這段期間裡,雖出現了五個自命繼承大統,但卻無力控制全局的朝代。同時在這五個中原王朝力所不及之處,則有十餘個地方勢力先後據地為王,這是「五代十國」名稱的由來,也簡稱五代。
《通鑒綱目》:隋煬帝大業二年(西元606年),開始設置「進士科」,策試諸士,這樣一來,奠立了科舉取士的基礎,開導唐代科舉制度的先河。因此,科舉制度,隋開其端,至唐而備。
自此以後,北方承平將近八十年,不僅國學、鄉學都比較南朝為完備,即私人講學的風氣,也是盛極一時。這個時候,正當南朝梁武帝提倡學校教育的時候,介於五、六世紀之間,我們若是統觀南北朝的教育,要算這個時期為最發達。
漢代時,國家教育雖較前代發達,而私人講學的風氣也很盛行,兒童和青年所受的教育,多半付託在「私塾」(私人講學授徒之所)裡面。「私塾」似乎也有兩級,而低級的特稱「書館」。「私塾」的勢力有時且凌駕官立學校之上,而地方父母官所設立的學校,時興時廢,若有若無,反而無足輕重了。
學校之制,以三代最為完備。家有塾、黨有庠(音翔)、術有序、國有學。孟子說:「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學」是大學,「校」、「序」、「庠」都是民間的小學。孟子又說:「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庠者,養也。」這是行「鄉射」和「鄉飲酒禮」的地方,使人民看了,都要受到感化的。
一國行政的良窳,全看用人的得當與否;而用人的標準,則捨公平的考試制度以外,再沒有更好、更有效的方法了。其實,以現在的思維模式推究起來,先秦時期當時舉行考試的作用,多為了鞏固與維護自家城邦的君權,多方延攬、起用有德、有才的能人異士輔佐國政,以達到稱霸諸侯的目的,而對於作育英才的真正目標,反倒置之不問,因此學校教育並沒發揮真正的功效。
梁武帝蕭衍一向崇尚儒學,深感於兩漢任用的都是信奉雅道之飽學之士,故能樹立名節德行有成,故決定成立一專責機構,來培養人才,遂設置五經博士。
古人對小孩的教育方式如何?我們通常都有一種刻版印象,覺得古人對小孩的教育方式很「八股」,但其實不盡然。
驕慢的習慣已經養成,這時候大人才來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長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長反而會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長大成人,終是德行不好。
家長對子女如果一味溺愛而不懂得去教誨,恰恰是害了孩子。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份組成,每一部份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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