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问题解答】

如何申请高层管理人员居留?(二)

文/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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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20日讯】读者朋友,大纪元时报为您开辟这个《法国实用法律专家解析》栏目,内容涉及旅法华人、华侨和莘莘学子生活中的各种问 题,由资深律师给予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实际问题需要解答的读者朋友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与本报联系:电子邮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电话 +33(0)1 69 24 65 69。

问:我是一家中资企业的主管,本公司在全世界各地有不少业务。最近我打算去法国开拓市场,请问我这种情况应如何办理来法居留?家属是否可以和我一起来法国? 我妻子在国内是一名护士,她是否有权在法国的医院工作?另外听说欧盟将出一种新的居留证,称为欧洲蓝卡。请问谁可以申请? 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谢谢。

答: 接上期,申请人准备好以上文件后向领馆申请签证,与此同时,企业通过邮寄或者面交的方式把申请文件送达所在地的法国国际移民局。

法国国际移民局和劳工局 (D.D.T.E.F.P)共同对文件加以审查并在10天内给予答复。

在获得批准后,国际移民局传真告知所在国的法国总领馆,后者向申请人及其家属颁发签证。申请人在抵达法国后立即开始工作(劳动法典第L341-4条),移民局在抵达3个月内安排当事人体检。根据劳动法典第L341-4条,如果当事人未在3个月内完成体检,其工作居留可能被拒绝。

移民局向企业发出征税通知,工作时间少于12个月者的税款为168欧元,超过12个月者为839欧元。无论何种期限的工作合同,企业主管和高管均可获得证明“travailleur temporaire”的一年期居留证。

如果家人不能同时来法国,企业主管和高管应该在来法国10个月内提出家人团聚申请。其配偶可以获得注明“visiteur”的居留证,向移民局支付275欧元税款并进行体检。此外如找到月工资毛额高于2000欧元的工作,在法国的配偶可以向警察局或省行政机构申请,将访问居留转为工作居留。但此程序仅限于企业主管或者高管,不适用于“出差员工”,后者可以申请家人来法,但其家人不能转为工作居留。

对于欧洲蓝卡问题,根据欧盟2009年5月的指令,各成员国都要出台一种被称为欧洲蓝卡的新居留证,在法国,欧盟蓝卡由2011年6月16日的移民、融入和入籍法设立,其后在2011年9月6日的法规中得以完善。

蓝卡申请者是高技能的外国人,他们首先要得到符合其专业技能的工作承诺,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1.5倍。蓝卡的有效期为3年,需延期不短于2年。如果工作合同少于3年,蓝卡的期限应至少超过工作合同期限的3个月。持蓝卡的外国人在前3年,只能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3年以后法国所有劳工市场均对其开放。申请蓝卡的手续将简化,审批应在1至2个月内完成。

就学历而言,申请蓝卡者应拥有大专以上文凭或者5年以上的高管经验。@

(责任编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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