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真实的生活,永远比任何幻想更大胆。”
人称“神探”的福尔摩斯,是名头戴猎鹿帽、含着烟斗、拿着放大镜的私家侦探,他具有观察入微的洞察力,懂得一切关于犯罪的知识,擅长推理。只消一眼,他就能分析出一个人的职业或习惯,看出藏在细节里的线索,一次又一次破解连警方都束手无策的难题。
* 红发俱乐部的秘密
红发男子
各位敬爱的读者,我叫约翰·华生,是一名退役陆军军医。在某次因缘际会之后,我和一位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开始一同居住在伦敦贝克街二二一号B的寄宿公寓二楼。
不过呢,这位福尔摩斯先生可不是简单的人物。我这么说,并不表示他是个坏家伙,而是放眼全世界也难找到第二人的一流私家侦探。
他的头脑构造异于常人,能够根据遗落在案发现场的蛛丝马迹推理出事情经过,追缉到真正的犯人,解决连警察厅都束手无策的悬案。
除此之外,他拥有过人的体力,格斗技术也不遑多让,举凡剑术、拳击、柔道… …无所不能,更有不畏强敌的勇气。
由于这段寄宿在同一个屋檐下的缘分,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在他经办“暗红色研究”和“四个人的签名”等棘手的案件时,提供些许帮助。从此以后,我便成为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专属作家,负责将福尔摩斯的精彩事迹忠实的传达给各位。
不过,后来我和在“四个人的签名”案件中结识的玛丽·摩斯坦小姐结婚了。案件解决后,我告别福尔摩斯,搬离贝克街的寄宿公寓,在马车路程约十分钟的地方开设诊所。幸运的是,光顾诊所的人很多,我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一八九○年的某个秋日早晨,我造访了久违的福尔摩斯的住处。一进屋,便发现他正和访客在谈话。那是一位年约四十岁,有着一头烈焰般红发的绅士。
“哦,有客人在啊!”
我正准备关上门离开时,福尔摩斯举起手说:
“你来得正好,华生,请先留步。你过来听听这位先生带来什么故事。整起事件太诡异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福尔摩斯频频摩擦双手,这是他在异常喜悦或兴奋时惯有的动作。
我听从福尔摩斯的指示,在他旁边的长椅上坐下。红发访客一双浮肿的细长眼睛怀疑的直盯着我看。福尔摩斯赶紧解释道:
“啊,威尔森先生,您不必担心,这位华生先生是位医生,也是我熟识的友人,我经常请他协助我办案,您有什么话,大可以放心说。好,那就请重新描述您所遭遇的诡异经历吧,我也需要再听一遍,以免漏掉任何线索。”
说完,福尔摩斯坐进沙发,双手指尖并拢在一起,这是他深入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那位名叫威尔森的红发男子挺起胸膛,从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放到桌上,接着用他粗壮的手指在上移动,搜寻起某篇报导。
于此同时,我如往常一样模仿着福尔摩斯,观察这名男子可能从事的职业或是有着什么样的特质,但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我只观察到,他有一头红得如火焰燃烧般的头发,身上穿着磨损严重的双排扣大衣和方格裤,露在西装背心外的表炼前端,挂着一小块有四方形洞孔的金属。他似乎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整个人显得焦躁不安。
福尔摩斯顺着我的视线看去:
“如何呢,华生?你观察出什么了吗?其实我也没太多头绪,不过我多少看得出来,这位先生曾经从事劳动工作,也去过中国旅行,还有他最近提笔写过非常多的字,大致上就这些吧。”
威尔森先生一听,“喀哒”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他用力瞪大细小的眼睛,直盯着福尔摩斯:
“您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您怎么知道我做过工?确实如您所说,我年轻时当过船工,但您怎么知道?”
“这没什么大不了,威尔森先生。”
福尔摩斯笑了笑。
“我看您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关节处也很厚实不是吗?而您右肩的肌肉也比左肩更发达,因此我才推断,您一定从事过需要用到右手的劳动工作。”
“唔,但您又是如何得知我去过中国呢?”
“在您右前臂不是有个鱼的刺青吗?能把鱼鳞染成如此漂亮的桃红色,这种技术只有中国才有。不过,其实只要看您表炼上挂的中国硬币,再怎么粗心的人也看得出来您去过中国。”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啊。”
威尔森先生一屁股坐了下来。
“听您这么说明之后,确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我还以为您是不是施展了什么魔术呢!”
福尔摩斯没有回应,反而转过头来对我说:
“怎么样啊,华生?就像我一直以来所说的,所有无法理解的事物都是伟大的,相反的,无论多么神奇的魔术,一旦揭露底牌就失去价值了。话说回来,威尔森先生,您还没找到那则广告吗?”
“哦,找到了。”
威尔森先生粗壮的指尖指着报纸正中央一带。
“您瞧,就是这个,事情的开端就是这则广告。华生先生,请您自个儿过目吧。”
*奇怪的广告
那是一份刚好两个月前的报纸,八月二十七日的《晨间纪事报》。我在福尔摩斯的指示下,朗声读起那则广告。
致所有红发民众:
红发俱乐部在此诚征一名会员递补空缺。会员每周可获得四英镑报酬,有意应征者请于下周一上午十一时之前,亲临弗利特街教皇地七号的红发俱乐部。凡是红发、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上且身心健全者,皆有应征资格。任用与否将由会长邓肯.罗斯亲自面试决定。
“什么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丢开报纸,嘴里不住嘟囔。福尔摩斯一派自得其乐的样子,搓着手说:
“真有趣 !这么有意思的广告,我先前竟然没注意到,真是太大意了。接下来轮到威尔森先生您的故事了。首先,请从您的职业说起吧。”
威尔森先生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开口说:
“我在靠近市区的萨克斯科堡广场经营当铺。虽说是当铺,规模并不大,员工也只有一个人而已。我的员工叫做文森.斯伯丁,我不清楚他的实际年龄,但他做事非常俐落,不像一般的年轻人。在做生意方面,他远比我灵光多了。最重要的是,斯伯丁说他愿意只领一半的薪水,减轻了我不少负担。
不过,每个人都有缺点,斯伯丁也不例外。他有一项嗜好,就是摄影。每次他拿着相机到处拍照之后,就会像兔子跳进洞里一样躲进地下室冲洗照片,久久不见人影。除了这件事,他可说是无可挑剔的员工。”
“那名员工目前还在职吗?”福尔摩斯问。
“还在。我没有老婆孩子,就跟这名员工还有一个帮忙煮饭的十四岁女孩,三个人住在一起。一切的开头,都是因为这则报纸广告。就在两个月前,斯伯丁从外面带回这份报纸,一脸惋惜的说:‘如果我跟老板一样,有一头红发就好了。’
于是我问他有一头红发又怎么样呢?斯伯丁便说:‘红发俱乐部现在缺一名会员,我要是像老板一样有一头红发的话,第一时间就冲去应征了吧。’
红发俱乐部?那究竟是什么?我问。福尔摩斯先生,我平常不太出门,而且我的工作不需要外出,客人就会主动上门了,有时候甚至可以连续好几个星期都足不出户。
‘咦?老板还不知道吗?’
不知道呢。
‘什么 !竟然不知道?您明明是最有资格成为会员的人,却不晓得红发俱乐部的事,未免太无欲无求了。更何况,只要成为那个俱乐部的会员,一周就能得到四英镑,一年大约就有两百英镑的收入呢。难得老板您也是红头发,不如就去看看,参加面试如何?’”
威尔森先生换了一口气往下讲:
“听他这么一说,我突然有点心动。毕竟啊,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是有点不好意思说,近来当铺生意不太好,一周多赚四英镑、一年多赚两百英镑,对我帮助很大。我要斯伯丁告诉我详情,他就给我看了这份报纸,还说:‘这个红发俱乐部的创办人是美国有名的大富翁,名叫伊士堪·霍普金斯,虽然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听说年轻时曾经在伦敦生活,因为天生红发,从小就被朋友嘲笑,也因此吃了很多苦头。他成为有钱人之后,因为对世上所有红头发的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死前留下了遗言:
我死后,请将我的财产存进银行,将那笔钱的利息赠与不幸的红发人士。
‘听说一旦成为红发俱乐部的会员,只要完成非常简单的工作,每周就能获得四英镑的报酬。’
简单的工作是指什么?
‘听说是每天抄写三、四个小时就可以了。我说老板啊,眼睁睁看着这种好事从眼前溜走,您不觉得太可惜了吗?姑且先别管会不会录取,您就去试试看吧?’
在斯伯丁不断鼓吹之下,我决定在接下来的星期一特地休息一天,亲自到红发俱乐部去看看。不过,一个人去难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让斯伯丁陪我一起去。他也因为能够多放一天假,很高兴便答应了。
结果呢,福尔摩斯先生,星期一早上七点我抵达教皇地的时候,简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俱乐部前面挤满了红头发的人。
虽说都是红头发,但有些参杂着像橘子一样的黄色,有些是砖红色,有些是红褐色,有些则是像爱尔兰雪达犬的毛色一样的橘红色,什么样的红色都有,简直像市集一样缤纷热闹。
但正如斯伯丁所说,反而如火焰燃烧般的红发并不多见。
眼见报名的人如此踊跃,我认为自己机会渺茫,准备要打道回府时,斯伯丁却鼓励我:‘哎,您就先去报名再说嘛。’说完便推着我走上通往二楼办公室的楼梯。
楼梯上也是人满为患,一边是奋力想挤上楼的人群,人人都一副自己一定会被选上的样子;另一边则是没有通过面试的人,垂头丧气的走下楼来,形成两条人龙,简直像车站楼梯一样拥挤。斯伯丁带我挤进上楼的队伍,在人群推挤之下,我们很快就来到位在二楼的俱乐部办公室了。”◇(待续)
——节录自《侦探福尔摩斯》/ 木马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简介】
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生于一八五九年,大学时期学习医学,毕业之后曾担任船医,亦开业行医,但事业并不顺利。在此期间他开始写作,第一部作品《暗红色研究》中创造了侦探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这对搭档。此后,柯南‧道尔总共以福尔摩斯为主题,写了56篇短篇和4部中篇侦探小说,让全球读者为之疯狂,并启发了后世无数作家。
责任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