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的民主促進機構
非政府機構在世界上促進民主建設,有著傑出的悠久歷史。一九四一年,第一夫人埃莉諾.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威爾基(Wendell Wilkie)共同合作創建了「自由之家」,專門幫助與納粹分子和共產主義的專制獨裁抗爭。「婦女選舉聯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和其他民間組織,積極地促進了戰後德國、義大利和日本的民主普及運動。德國政黨基金會(Stiftungen)在獨裁者佛朗哥和薩拉查統治時期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為兩國的民主運動奠定了基礎並鋪平了道路。國際勞工一貫支援民主、法治和人權,尤其是對國外的工會會員的急需,總能做出及時的回應。「美國勞工及產業工會聯合會」(簡稱「勞聯–產聯」AFL-CIO)主席萊恩.柯克蘭德(Lane Kirkland)是在冷戰時期最堅定支援民主的美國人士,而那時許多美國的著名人士,都對所謂「友好」的不民主國家之掠奪行為視而不見,如實行種族隔離的南非和獨裁者皮諾切特統治下的智利。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索羅斯的「開放社會機構」在八○年代後期對東歐和中歐的民主運動起到了帶路作用,並在他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提供了舉足輕重的資助。
正如雷根總統在英國議會所做的民主演講中所預言的,一九八三年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成立了。該基金會是在民主、共和兩大党中有遠見的成員、工會和企業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成立的,它附設四個分別代表民主黨、共和黨、美國商會和「勞聯–產聯」的機構:全國民主協會國際事務研究會(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ffairs)、國際共和協會(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私人企業國際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和美國國際勞工聯盟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bor Solidarity)。這些機構對在全球推行民主起了極重要的作用。儘管最初國會對促進會的支援,猶如蜻蜓點水般微不足道,但後來狀況有了極大改觀。現在國會每年提供撥款,使促進會不僅有能力為自己和下屬的四個核心機構提供活動資金,而且也能給海外各種民主運動組織提供資金。
但是民主基金會的家族仍然有不足之處,它的資助明顯傾向於那些正從推翻獨裁專制走向民主體制的轉型國家。在一九八九與一九九一的事件餘波後,這是可以被理解的。只要看一看那些瀕臨統治失敗邊緣的國家,例如烏克蘭。但是更大的挑戰是那些不自由國家。雖然基金會和其所屬機構也資助這些國家的著名學者、期刊等,他們很少對旨在推翻獨裁政權的組織活動提供實質資助。促進會常常不願意在大規模的推翻獨裁政權活動中起帶頭作用。例如,在科索沃戰爭後,美國國務院希望經由基金會給塞爾維亞的民主運動提供一千萬美元的初期資金,卻遭到了拒絕。全國民主國際事務研究會和共和黨國際關係學會,確實為諸如「抵抗」(Otpor)等反對派和獨立民間組織,提供了培訓、民意調查、和其他貢獻。共和黨國際關係學會對中國村級選舉的資助,也是在這個極權國家推行民主的新嘗試。然而,所有的專制國家都需要更多這類支援。一些獨立的民主團體,常常不得不迎合美國國際開發署、國務院和基金會。還是那些不依靠美國政府的,以「開放社會機構」為首的非政府組織大力呼籲,才促成國會同意對塞爾維亞的民主運動提供資助,並保證資助能使塞爾維亞本土的非政府組織、媒體和政黨直接受益。對那些民主促進機構的依賴,實際上會使一些獨立的民主組織變得小心翼翼,常常為保持與撥款機關的友好關係而做出違心的決定。
一旦有合適的理由直接提供民主資助,就應馬上實行,許多時候這些資助可以間接實行。比如美國對塞爾維亞民運人士的許多資助,就是經由其鄰國匈牙利來進行的。現在非常缺少在專制最嚴重的國家推行民主的經驗,這種經驗實在是越多越好。在保持向正在轉型的國家提供資助的同時,要在專制最嚴重的國家推行民主,就需要更多的資金。
最近一次的對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政府撥款數額,大約是三千七百萬美元(民間募集的資金僅相當於此數字的零頭),這對世界各地的民主運動所需的資金簡直是杯水車薪(注4)。如果按「自由之家」的標準,這三千七百萬美元中的大部分是用於資助已具有部分自由國家中的民主活動。當用於在全球促進民主的資金還不如一架現代化戰鬥機的造價(編注:臺灣採購的幻象2000-5型戰機,每架造價超過五千萬美元),我們實在不能說有把民主事業擺在恰當的優先地位。
促進民主的目標應該是:在世界上最後的四十五個獨裁國家的每一個國家中,都建立民主促進組織與方案。可以成立民主黨派,也可以成立像亞洲同盟會(Asia Society)、亞洲基金會(Asia Foundation)、「自由之家」等其他實體。如果有資金的時候,那些願意到這些高風險的國家促進民主的組織,可以按這樣的程式運作:先由非政府組織資助那些前景看好的專案,隨後美國政府的資金跟進,因為這種政府撥款,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到位。要是資金充足的話,像「自由之家」、民主黨派、工會和工商團體之類的非政府組織,就能更早更靈活的資助民主運動,而不需要依賴美國國際開發署來啟動和進行他們的專案專案。這樣的話,就能抓住更多的機會,使更多的國家受益。這些非政府組織的基金,在應付突發危機時用途更顯著。而美國國際開發署的繁文縟節,卻使其資金不能有效的及時到位。當初創建國家民主基金會及附屬機構的意圖,就是希望他們能夠不依賴美國政府各個部門而獨立運作。促進會的創始人本意,是要讓基金會的資金和專案,立足于民主機構自身的活力,而不是陷於聯邦政府的官僚體制之中。然而現狀卻事與願違,阻礙了直接針對推翻獨裁政權的努力。
國會一直在堅持促進加快民主的步伐。但國會必須更多的參與,並與國務院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民主事務領袖們密切合作。
及時資助民主運動,能防止許多流血衝突的發生。在塞爾維亞,美國和北約同盟國使用了大量的軍事力量,來阻止獨裁者米洛塞維奇對科索沃的種族清洗。最終花費了幾十億美元,並失去了數千條阿爾巴尼亞和塞爾維亞人的生命,這都肇因於當初的容忍,才使情形惡化至此。在轟炸塞爾維亞之前,當地反對米洛塞維奇的抗議示威持續了幾個月,塞爾維亞的民運人士疾聲呼籲國際社會的支援,但是卻一無所獲。最初要是能把力量堅定地集中在支援塞爾維亞民運人士推翻米洛塞維奇上,包括培訓民間人士從事策略性的非暴力活動,可能就沒有轟炸的必要了。頗為悲哀的諷刺是,許多不贊成動員政府基金用於海外民主促進的人們,正是那些喊得最起勁反對美國使用軍事力量的人,而恰恰是這種漠不關心才導致了不得不使用軍事力量。為避免損失更多的生命與財產,我們必須防患於未然,一旦哪兒需要,就及時投入更多的資金去資助民主運動。
自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成立以來,在英國、荷蘭、瑞典、奧地利、西班牙、法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都相繼創建了促進民主的機構,有的與該國一些政黨合作。一些其他國家如日本、愛爾蘭、葡萄牙,義大利和近期民主化的臺灣,也正在考慮創建類似的機構。這些機構之間既有共同點,又有各自的特點,諸如與政黨合作的組織傾向於推行該黨的主張,像社會民主、基督精神的民主、自由主義、綠色和平等。一些歐洲的政黨民主組織,側重於鞏固歐洲的民主。「英國西敏寺民主基金會」(British Westminster Foundation for Democracy)除了針對歐洲和歐亞的前共產政權國家外,還致力於非洲的一些英語國家的民主建設。法國社會黨的「尚.饒勒斯基金會」(French Fondation Jean-Jaures),受德國基金會的啟發,主要側重於中、東歐國家和非洲一些法語國家。現有工作專案,其實需要所有民主團體共同合作,國家民主基金會曾發起召開民主促進機構高峰會,這種合作有時需要當事人出席,而大多數可以透過網際網路開會。我們應該更主動,並且把重點放在那最後四十五個獨裁國家上。「世界民主運動」(World Movement for Democracy)的網站會定期更新內容(http://www.wmd.org/),適切地協調各民主基金會、非政府組織和處在戰鬥前沿的民運人士之間的合作。
許多新興的民主國家,最適合與那些還在獨裁統治下的國家溝通,並提供幫助。無論是波蘭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匈牙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智利人、墨西哥人、還是南韓人、臺灣人、南非人和其他地方人,他們都具有非常豐富的民主活動經驗和創造性。這些國家尚無足夠的資金來源,使其在國際關係上扮演主要角色,但他們在促進民主方面可以產生重要的影響,因為促進民主相對來說,所需費用較低。他們也應為民主事業,提供一點資源,包括一些資金。這些年輕的新興民主國家,具有豐富的人才,他們應該創辦民主機構,並與其他機構共同合作,以發揮他們最大的效率、影響和特有的優勢。那些經濟富有的民主國家,已經在相當程度上依賴於這些國家的民運人才,而且隨著推進民主的廣度和深度,對他們的依賴應該更多。南韓就是一個例子,尤其是在東西德合併後,如何促進北韓的民主化,就成為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課題。
境外民運人士在獨裁國家促進民主的經驗
境外民運人士在如何衝破獨裁國家對外封鎖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下面我歸納了一些東歐和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和一些新的打破專制封鎖和推翻獨裁政權的做法,以供參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