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在呻吟(56)龙滩水电站

韦登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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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红水河四级水电站——龙滩水电站

4、实物指标勘测(遗漏、丢失)

个人部分
潘老师 98年11月,潘老师在册亨岩架镇任教时修了两间门面房屋,开饮食店,卖冷饮。99年、2001年进行实物指标调查时都没有登记在册,直到2005年才重新核查,面积60.6㎡。房屋补偿分为正房和杂房,有人居住是正房,无人居住只是用来堆放农具、柴草、或用作牛圈、猪圈等属杂房。潘老师的房屋是饮食店,其妻子、女儿在里面吃住,移民站已测量面积并登记上册,只是把人吃住在里面的饮食店列为关牛关马的杂房给予登记。按正房木瓦结构264元/㎡,补偿为1.6万元;而被列入杂房70元/㎡,补偿只有4242元,损失1.2万元。1.2万元不算多,可这是他家的所有补偿。

潘老师到移民站、到移民局反映多次,即应按照实际的“正房”补偿,并给予兑现。两年多过去,直到2008年春夏,为使奥运前有一个平和的气氛,移民问题严重的几个县都由县委书记或乡镇党委书记等搞“群众大接访”活动,潘老师到县府找负责移民工作的何副县长,何副县长立即打电话给移民局局长到办公室:“你赶忙把他的事情处理一下”,局长说:“县长,他这种情况多得很,解决不了”。已近一年了,潘老师的饮食店房屋在移民站里还只是相当于“牛圈”,也还没有兑现。

班仕昌 百口乡马永组班仕昌在江边有约15亩旱地。2000年前后,实物指标面积、数量第一次张榜公布时,他那一片地没有上册,2002年县、乡移民工作组(还有某个州级移民干部在场)拿着中南院的“图斑”下去“详查”,班好说歹说把工作组带到现场准备拉皮尺丈量时,县移民局陆局长说:“不用量了,我在上面帮你勾上去就行了”,随即在那“图斑”的一个地方用铅笔打了个“△”。2005年又是那帮人来复查,还是那位陆局长领导说:“你那块地上面没有啊”!班说:“你上次不是用铅笔打了三角形符号了吗?”陆说:“我记不起了,我帮你向上汇报吧”。

马永组兑现各种补偿时,没有“遗漏”一项。既然有能耐把工作组领导拉到现场,领导说“不用量,我在图上勾就是了”,这说明所谓的“遗漏”可能不是中南院的失误,而是某些人有意让它遗漏罢了。作为个人,班仕昌损失20万元;作为马永组集体,其损失还远不止这些(下页有叙述)。

打宾村王卜春、王建明、岑卜算、岑福坤

王卜春:双江镇打宾村王卜春有约15亩常年旱地--玉米地,公布时没有上册,王卜春到镇政府、到县政府反映,镇政府派人来实地丈量,并让王在“漏登、补登”一栏上签字按手印。打宾村除了荒山,其他专案已全部兑现,与王家类似情况的移民户都没有补偿。王卜春家这一笔损失是20万元。20万元对于一个中国农民将有何等意义呢???

王建明:王建明家在“浪疗”地有10亩左右果林,在“浪若”有新开田1.3亩。但2006年9月,县府工作队移民局局长、副局长等到打宾时,陆局长说:“你家这片果林、新开田是在375–400线之间,不会被淹没”。2007年水淹上来时,王到移民局找陆局长,陆已不认账。局长被关几个月后即2008年10月,王建明写好材料由村委会盖章,交到镇、交到县,一年过去,还是没有结果。这两处林地、新开田,王建明损失12万元。

岑卜算:岑卜算在“伟龙”有桐林约20亩,“纳然”有新开田0.6亩,“伟桥”有旱地8亩。2006年县府工作队说该地不在375线下,后来水位上升淹没。到2008年春夏,水位下降,岑卜算请村组干部和双江镇副镇长实地核查。村委会出具证明,交给镇党委杨俊书记,杨书记把此事转予王封江副镇长。2009年1月16日,王副镇长签字:“该户的情况经我和工作组到实地了解,实物分解时说明是该地不属淹没范围,但今年375米水位上升时已被淹没,望实物分解组给予统计核实为谢。

拿着副镇长的“签字”到县移民局、到县府,没有结果。岑卜算这一笔损失20×8442元/亩+0.6×19960元/亩+8×13608元/亩=28.97万元。

岑福坤:80年代初农村土地承包时,尽管并不是每个村组分田分地时都一块一块去丈量,然后算盘珠子一拨,三下五除二,每人所得田地面积都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但是不论贫富、不论贵贱,人人所分到的田地大体上相当。打宾组的责任田几乎都在375线下,几乎都被淹没。

土地承包时岑福坤家分9个人责任田,后来又在老责任田的田边地角开了少许新开田,每年收成在100–110担谷子,约有12–13亩,总补偿应在25万元左右。但是三弟兄分成三家,每一家责任田、新开田、菜园共补偿34000元,三家10.2万,只得到估计值的约40%,也即9个人责任田,每人补偿约10000元。

据岑福坤家推算,打宾组责任田补偿每人约一万,但是,2006年开始搬迁时,岑福坤从双江镇王副镇长处看到“补偿表”:

⑴ 王某某是组长,分11个人责任田,应得11万多,可王家分成四家,每一家都是7万多,共30多万;
⑵ 岑某某是村长,分5个人责任田,应得5万多,可四弟兄分家(小兄弟是超生),每一家也是7万多,共30多万;
⑶ 村支书岑某某,分7个人责任田,应得7万多,可分成两家后,每一家14—15万,共30万;
⑷ 村会计王某某,分7个人责任田,应得7万多,可四弟兄分家,每一家近6万,共20多万。

岑福坤指着“补偿表”,对王副镇长说:“你们这样做也太不合理了吧”!王镇长说:“哪一家都合,只有你一家不合,不合算逑”!

2008年4月水位下降,被淹的责任田暴露了出来,岑福坤请求负责移民何副县长去实地丈量,何副县长说:“如果我们下去测量,那么这一家也少,那一家也少,整个库区都有,不好收场。”太阳还未出来,哪地方不黑呢??

2008年5月10日,岑福坤请几个新村干和村民趁水位还未上涨,实地进行丈量。他家1989年在“伟龙”等地栽的桐林被淹21亩,1997年在“坝纳龙”栽的荔枝地被淹4.7亩,在“纳把海”的责任田及新开田被淹4.57亩(已补偿1.7亩),后又请来双江镇移民站站长罗福强到实地勘测。

2008年12月12日,罗站长签字盖章,岑福坤到县府找何县长,何县长东拉西扯,叫他找移民局,移民局新任局长说:“尽量帮你反映”,几天后打来电话:“我们已向中南院反映,他们说是以2005年为准,他们不认账”。岑又到县纪委,纪委回答:“何县说给就给,何县说不给就不给”。岑到黔西南州纪委,纪委两位女干部说:“你这个是集体土地,不应该是你来反映”(估计这两位女干部其父辈不是农民,土地承包已30年,她们还以为土地补偿应该给生产队呢。)。岑又到黔西南州州府,一位女干部说:“你们两位局长都被抓,你们县乱套得很。”

我对岑说:“你回去和新任组长统计你们组被遗漏的那些实物指标,这样我就方便得多,对你也有好处”,岑回去已两个月,还是没有完成“任务”,因为他对我也不抱多大希望,况且,三年来,他东奔西跑,花了上万元,也没有哪一个帮助他,他为何要帮那些人来找我呢?

如果你不相信,到了明年,到2010年四、五月份,龙滩库区水位再次下降时,我们可以到实地丈量岑福坤的责任田、桐林地。那些地还搁在那儿,那些地还躺在那儿,千古不变,万古不腐。

镇长、书记给不了补偿,县长、州长给不了补偿,此份材料打算送到主席、总理那儿,要是都没有结果,那不是逼着中国农民去找潘基文吗?

岑福坤家被“遗漏”21亩桐林、4.7亩荔枝地、(4.57-1.7)=2.87亩水田,“遗漏”补偿费21×8442元/亩+4.7×14152元/亩+2.87×19960元/亩=30.1万元。要是把岑家已得到的17.8万元加在一起,岑福坤家应得到47.9万。他家5口人,人均9.57万元,比据龙滩库区有关数据折算的农村移民补偿8–10万元稍稍偏高。

龙滩库区移民岑福坤一家实际得到或享受到的移民补偿款
⑴ 水田、菜园补偿34000元;
⑵ 房屋补偿53000元;
⑶ (集体部分)荒山、林地补偿53000元;
⑷ 搬迁费每人1500元,共7500元;
⑸ 基础设施(由政府包干)每人能享受到约6000元共30000元。
五项总计177500元,人均35500元。
黄仕贵: 百口乡百口村黄仕贵不仅比王卜春、班仕昌有能耐,他还有很多熟人。他家距乡府不远,偶尔还会和乡长同桌共饮,他与县移民局领导也认识,黔西南州移民局某局长是册亨人,又曾在册亨工作多年,黄与他还是老交道。2002年或许是2003年,州移民局的那位领导、县移民局局长、百口乡乡长等一行人下村下组“复查”。

黄仕贵有一片约6亩的土地,种有荔枝、桐果,“图斑”上有这块林地,可面积只有1.07亩。2002或2003年那次州、县、乡领导“复查”时,黄直接到现场指着那块地,拿着图斑的那位移民局干部用铅笔在图斑上做记号,“我们一定往上报。”不过第二天在乡政府上班的一个熟人打电话给黄:“他们又把你那块地的记号擦掉了”。

小学生做作业时时常用铅笔,要是把“4”写成“5”,或是把“是”写成“非”,橡皮擦擦掉,什么痕迹也没留下,对小孩的成绩也没影响。马永组班仕昌、百口组黄仕贵都能把移民工作组甚至是州县移民领导带到现场去指认被“遗漏”的土地,然而即使是这样,移民局干部在图斑上用铅笔做完记号,回去后他们还不是可以用橡皮擦擦掉,这一擦就擦掉别人几万十几万的补偿;而大多数移民根本就没有班、黄那样的本事,铅笔、橡皮擦都用不上。

在百口乡通公路之前,黄仕贵与另两家农户买有农用车,三家人自筹资金请人从河边、江边修了一条约3公里的公路,后来政府的公路只修到河的对岸。十年多来,每天开往双江镇、开往县城的客车、货车、政府各机关的大车小车都经过这条3公里的公路,用了十年,没有哪一个部门,没有哪一位领导暗示要给这三户村民一点补偿。1997年,国家计委审核的《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淹没处理补偿投资调整概算计算表》,“机耕路”每公里补偿12万元。即使只把这条客车、货车、政府大大小小的车子都通过的公路只算作“机耕路”,并且只按上世纪97年天生桥价格进行补偿,在物价已经翻番的十一二年后的今天,这条3公里的公路应该补偿多少?

按照97年天生桥“机耕路”补偿,每公里12万元,3公里36万;按照移民局在那些土山开挖的便道──“移民路”,每公里6万元,3公里18万。移民局局长也说:“/b>我们挖移民路是每公里6万元”,可补偿给老黄他们3公里才给6万,每公里2万元。

高速路上过的是“金”车,柏油路上过的是“银”车,老黄他们修的公路过的是“铜”车,政府补偿给他们的公路补偿费是“粪”车。用了十年多不给一分补偿,等到电站淹没,补偿费每公里不止十几二十万,而给他们补偿只有每公里2万,实在是太黑了吧!欺负到头了吧!!

老黄不同意领钱,但另外两家惹不起政府,惹不起移民部门,给多少要多少,老黄说:“那6万你们两家分,如果以后争得的是我的,如果得不到,就算我亏那两万”。奋斗了两年,没有结果,猴年马月吧。

近一个月前黄历七月半,(因是闰年,他们那儿在黄历六月就过七月半。)也即2009年8月初,不到50的老黄因病过世,他老大刚刚念完高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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