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廣場】洞穴之鳥(32)

作者:李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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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祖父去世﹐我和大哥一起﹐被領去見他最後一面﹐他蓋著一個紅色的黨旗﹐閉目躺著。我們被告之﹐祖父因為太累要睡覺﹐懂事的小孩不能出聲﹐我們倆很配合﹐真的沒出聲。可是大人們吵吵嚷嚷地﹐一直圍著祖父﹐大哥就火了﹐和我說﹕“這些大人真不懂事﹐爺爺能睡好覺嗎﹖”我表示讚同他的觀點﹐大哥就大聲地教訓那些人說﹕“我爺爺太累了要睡覺﹐你們都圍著他干什麼﹖他睡不好……”他的話還沒講完﹐就被母親喝住﹐然後我倆就被押送到車裡不許出來。

幫忙看著我們的司機叔叔和我們閑聊﹐說大哥看上去是在生氣。大哥就把剛纔的事告訴他。他卻告訴我們不用擔心﹐這些人吵破大天去﹐祖父照樣能睡著。這種睡覺和每天晚上的睡覺不一樣﹐這種睡法叫長眠﹐一睡幾年﹐醒不了。我們聽了很吃驚﹐問他祖父到底要睡幾年。他說﹕得十年。

大哥就責怪起我﹐說﹕“就是你﹐妹妹﹐你又爬牆又上樹﹐爺爺總要去叫你﹐累的﹗要睡這麼長時間﹐”轉念大哥又高興起來﹐說﹕“也好﹐十年後爺爺醒來﹐我都長得像爸爸一樣高了﹐打我屁股的時候我就跑。”我正有些歉意﹐覺得自己不應該總爬牆上樹﹐聽大哥這麼一說也高興起來﹐我說﹕“你能長的和爸爸一樣高﹐我也可以像媽媽一樣高﹐爺爺一睜眼睛﹐就嚇一跳。”

我們正說著有人敲車窗﹐和司機借火吸煙﹐那人問﹕“這麼多花圈是誰死了﹖”

“市委的梁市長﹐”司機叔叔應說。那人忽然指著我們倆戴的黑紗﹐說﹕“孩子這麼小嗎﹖真慘。”“不是﹐這是孫子。”司機叔叔又道﹐那人松了口氣﹐說聲謝謝就走了。





“我爺爺不是長眠了嗎﹖怎麼又說死了哪﹖”我開始疑問。

“都是一個意思﹐都是睡覺﹐睡很常時間。”司機叔叔解釋道。

“睡覺﹐為什麼他還說真慘呢﹖”大哥也疑問起來。

“別理他﹐他胡說……睡覺有什麼慘的﹐誰還不睡覺啊﹗等我老了也得睡……活著沒飯吃﹐慘﹗被害了還不知道是誰害的﹐慘﹗唯獨睡個長覺慘什麼慘﹐你們說對不對﹖”司機叔叔反問我們。

“對﹗我爺爺不慘。”大哥說。

我雖然不大明白﹐說的這些究竟是什麼事﹐但睡覺誰不知道麼﹗所以我也說﹕“對﹗不慘﹐對。”我們就是從這時開始逐步觀察和理解死亡的涵意。



一個月後是祖母去世。我和大哥此時極度不滿。我倆在祖父睡長覺後﹐已經充分體會到了這種長眠的最大壞處﹐就是活著的人看不到睡了的人﹐祖父就是個例子﹐我倆從此見不到他﹐卻格外想見他。

另一個壞處是﹐長眠的人說過的話﹐都不算數了。祖父答應過帶我們去商店。大哥想買噴水槍﹐我看好了粉色槊料涼鞋。可祖父長眠後﹐沒人理這回事了。

我和大哥商量﹐祖母常常給我們讀故事書﹐要是祖母也像祖父一樣去長期睡覺﹐誰來讀故事呢﹖不能讓老保姆姨奶奶來﹐她不大識字﹐講的故事我們都背下來了。再說﹐祖父累得睡長覺後﹐我就沒敢再爬牆上樹﹐就是為了別把大人累得去睡長覺。大哥有更多理由不滿﹐平時祖母就偏向他﹐連睡覺的床也在祖母的房間裡﹐他也是怕累得祖母去睡長覺﹐才同意把床從祖母的房間搬去別的房間。他還學會了自己刷牙洗臉和洗腳丫。可做了這些還不行﹐祖母還是要去睡長覺﹐你說我倆能讓她去嗎﹖

我記得後來來了幾輛汽車﹐說帶祖母去祖父那兒﹐母親解釋說是祖父想讓祖母去和他作伴。我們將信將疑。母親大概認為我們有不讓祖母去睡長覺的可能吧﹐把屈大媽兩口子叫來了﹐一人一個把我們扛回了家。三天後我們才被放回來﹐晚了﹗祖母已經睡著了。大哥和我都很生氣﹐別看我倆時常對打﹐需要一致對外的關鍵時刻﹐意見很統一。這次我們倆的意見是﹕“不許咱家再有人去睡長覺﹗”。


可是我倆說了不算﹗一年後老保姆又要去睡長覺不說﹐還提前自己穿好了新衣服﹐戴頂小花帽﹐連新鞋都是帶金紙邊的﹐這多氣人呀。我問母親﹕“咱家怎麼了﹐一個又一個﹐有完沒完了﹐為什麼非要睡長覺。”還沒等母親回答﹐大哥就接道﹕“我問過老師﹐死了就是長眠﹐長眠就是很難睡醒。這是壞事不是好事﹐穿新衣服新鞋戴個新帽﹐不去不行﹐對不對﹖”大哥已經上抗大小學了﹐可算半個一年紀小學生吧﹐他比我懂的事多多了……

母親說﹕“是姨奶奶自己要去的”。的確﹐姨奶奶自己穿戴整齊﹐還笑咪咪的。我和大哥雖然心裡很難受﹐但她要去的﹐誰管得了啊﹗這事也就算了。

輪到張伯就不同了﹐我們都大了些﹐也知道死和長眠的另一種解釋叫永別﹐永遠見不思。這下倒好﹐我倆沒命的嚎上了﹐像要把離開祖父母和姨奶奶時﹐沒哭成的﹐都補回來了。誰讓我們才明白過來呢﹗



醫生和護士被我們的哭聲驚得夠嗆﹐跑來看時有些不高興﹐說﹕“很抱歉﹐快把小孩領出去﹐這兒不能大聲哭鬧。”緊接著他們就要拖張伯的床去太平間。我和大哥沒命的拉住床的一頭不放。

父親把大哥抱到走廊﹐母親和外祖母一個人抓我一隻胳膊﹐把我拉出病房。為了預防我倆大鬧火葬廠﹐母親使用了老辦法﹐屈大媽又一次把我們弄回了家。這回他們還帶來個大個子叔叔﹐說我們長大了﹐怕扛起來困難。顯然醫院那一面後﹐我倆真的和我爸媽的張伯﹐我們稱張爺爺的老人永別了。



母親在此之後﹐將二樓祖母的房間裝飾一新﹐安置了一個很氣派的靈堂﹐過世老人的照片﹐一一置于堂上﹐中間是祖父母﹐祖母一側是老保姆﹐祖父一側是張伯。那是一九七四年的事。




兩年之後﹐偉大的始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正式結束。鳳凰城市府大樓仍是紅磚白瓦﹐樹木蔥蔥﹐一派繁榮。有幸活到這一天的人們﹐開始舉杯慶賀。他們揚言要徹底清算文華大革命的遺留問題﹐為受迫害致死的人平反昭雪。昔日被視為異類的“牛鬼蛇神﹑帝富反壞右”一夕又脫胎換骨成了黨和政府倍加關愛的對象。又一批典型人物被推上舞台﹐他們要麼自稱是受害者要麼是遺屬。這群人無孔不入的四處演講﹐不僅慷慨激憤地陳述被害經過﹐還淚流滿面地感謝黨和政府能撥亂反正還他們清白﹐為他們的親人平反。問題是誰當初打倒了他們打死了他們的親人呢﹐還是他們口口聲聲感謝的黨和政府。想想看一個活人被毒打凌辱致死﹐得到的賠償金﹕多則幾千﹐少則幾百﹐生命真的是可貴的嗎﹖如果生命的確可貴﹐又怎麼能以可數的金額來抵衡無價的生命
呢﹗


我始終沒能明白﹐“文化大革命的遺留問題”究竟特指什麼呢﹖怎樣才能清算﹖是讓老百姓和黨﹑和政府算個總帳嗎﹖還是算得適可而止﹖前者有策反之嫌﹐而後者純屬多此一舉﹐恢復名譽這類事﹐對死去的人來說究竟有什麼意義呢﹖不過是給活人看的一出戲罷了。結果卻是又一批活人被打倒﹑打死。在這周而復始的惡作劇裡﹐中國的出路在哪裡﹖





至于我祖父﹐他始終不屬于要平反昭雪那類人﹐道理很簡單﹐他是死在市委黨委的會議現場﹐這個會議從開始到祖父不省人事為止﹐一直有人在辱罵他﹐說他是走資派﹐但還是他自己願意生氣﹐以至于為此而死。他可以不生氣呀﹗自古有氣死人償命的嗎﹖更何況當時已有人為他的死﹐鳴不平﹐黨組織調查了導致他死亡的各種因素﹐最後兼收並蓄定性他為因公死亡﹐還在他死後作了正式公佈以慰亡靈。作為家屬﹐還不滿意﹐非要求給他平反昭雪﹐那不是訛詐黨嗎﹖叫你為黨工作叫你為黨生氣了嗎﹖



至于祖母﹐離這事更遠了。雖然她年紀輕輕就上山鑽樹林﹐正長身體的時候﹐被日本兵封在山上﹐沒吃沒喝﹐得了這麼個肺結核﹐但也不能丈夫死了﹐自己就不活了呀。黨多年來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像你這樣黨齡的老同志﹐怎麼能怕死掉丈夫呢﹖而且還怕到自己也死了﹐黨同意你這麼做了嗎﹖


下面是老保姆﹐老保姆是沂蒙山區﹐著名的婦救會長﹐黨齡比祖母還長﹐抗日戰爭時期﹐貢獻了糧草和軍鞋﹐建國初期又貢獻出了丈夫。可是黨也沒虧待你啊﹐每月給你八圓的保姆補助費﹐讓你給領導同志當後勤。但你事事都往前躥﹐對領導同志一家子人的私人感情﹐勝過了對黨的無產階級感情﹐這還不夠﹐還回祖籍去逛了一圈﹐四處講你那個丈夫是個陳世美﹐他現在是中央領導﹐你這是讓領導臉上無光啊﹗再看看﹐你臨死穿戴的那個樣﹐活脫脫一個封建殘余。文革結不結束和你有什麼關係﹖封建思想是什麼時候都不能要得﹐沒開除你的黨籍﹐已經相當對得起你了。



最後一位是張伯。張伯十七歲時被國民黨軍隊抓了壯丁﹐因為身材矮小且頭腦緩慢﹐被派到軍廚手下當了兩年多的火夫。後來﹐這個國民黨軍隊起義﹐他也稀裡糊塗地成了起義軍﹐很快這只義軍被解散﹐他又稀裡糊塗地回了家鄉。他想這下可以讓老母高興了﹐可以陪伴她直到她入土。還可以把從軍廚那而學的炒菜手藝用上﹐開個小館子賣個包子饅頭什麼的積點錢﹐把父親死前給他定的親結了。讓二妞子過了門﹐生個三男兩女的﹐讓自己辛苦了半輩子的老母抱抱孫子。

可計劃跟不上變化。他的錢還沒積夠﹐就到了1950年﹐鄉長找到他﹐抗美援朝需要人手做飯﹐你能給國民黨軍隊當火夫﹐咋不能給咱們的共產黨當火伕嗎﹖共產黨可是咱們的大救星啊﹗張伯一想也是﹐不是共產黨來了﹐國民黨軍隊能起義﹑能解散﹐放我回家嗎﹖我給國民黨干了兩年多﹐怎麼也得給共產黨干兩年多呀。給國民黨干不是自願的﹐給共產黨干是我自願的﹐共產黨幫了我一回我也得報恩一回呀。 就這麼著他參加了抗美援朝﹐他那兒想到一去就是三年不說﹐還丟了節腿呢﹖家裡老母沒等他打完仗就死了﹐他瘸條腿怎麼還好去取二妞呢﹐人家二妞是個多好的閨女﹗就這麼著﹐他復員後來了鳳凰城市委﹐學燒鍋爐﹐沒再回老家去開館子。聽說二妞等了他兩年﹐才又嫁了別人。

張伯從此未娶﹐算是向二妞致歉吧。這些事是他病重時想起的﹐ 嘮叨給外祖母聽。我曾假裝著專心寫作業﹐邊寫邊把這些個故事裝進自己的耳朵裡。黨對張伯的恩德可謂天高地厚﹐像他這樣的人要求平反昭雪都是笑話﹗據說以下幾件事可以充分說明此觀點﹕ 

第一﹑是 抗美援朝結束後﹐張伯享受了殘廢軍人的光榮稱號﹐還給了他一個殘廢軍人證﹐那個證可以讓他不必站很長時間的隊﹐就能直接賣東西﹐偶然哪輛公共汽車上﹐有專為他這種人設的座位﹐他也可以坐坐﹐對于腿短一節的人來說﹐實在是方便的多了。

另一件是抓狀丁的事﹐雖說張伯是被迫給國民黨軍隊當火夫的﹐可是當過和沒當過怎麼能一回事麼﹖當過的﹐舊中國的骯髒就污染過他﹐就有可能散佈流毒。可是黨還是接受了他抗美援朝的愛國熱情。雖然在他當鍋爐工後﹐兩次調查他的歷史問題。第一次本著‘與人為善’﹑‘治病救人’的精神不了了知了。第二次他又有幸﹐能通過祖父上告到像朱小兵這樣的領導手裡。他不過被整了三四個月﹐卻趁機潛逃到我家﹐路途上東躲西藏挨了四五天的餓﹐可那個時候餓到死的都有﹐餓到胃口有毛病的﹐實在不稀罕。再說黨不但未追究他的潛逃罪﹐還給他恢復了工作。你還能和黨記仇嗎﹖ 

前面忘記說一件事﹐順便要講一下﹐張伯逃到我家﹐要算潛逃的話﹐那我們一家人就得算窩藏啊﹗黨也好﹐政府也罷﹐要找我們算算帳還不容易嗎﹖管保隨時找得到。除了承受和忍耐﹐我們還能做些什麼呢﹖帶這樣的疑問﹐我于八零年考入大學研究生班主修新聞專業。我擬定的第一項採訪研究課題是“文革對中國民間世俗生活的深遠影響”。為了完成這一課題﹐我試圖理清母親那些關於文革的記憶。在她的幫助下﹐我先後約談了屈大媽﹑老王保姆﹑梅家保姆和還健在的王司令老伴。我亦同老明聯係﹐此時她已是區人保科的科長﹐並正準備在這一職務上退休。我從側面了解到﹐老明這位文革起家的幹部﹐退休後的待遇將比屈大媽還高﹐但屈是抗日戰爭時參軍的。類似這一問題﹔有些不太好解釋的話題﹐出現在我給老明的採訪重點事項裡。也許因為不發出聲音比發出不和諧的聲音﹐更容易讓人忘記﹐老明最終來電話客氣地取消了我們的約見。


結束專題採訪回校那天﹐母親遞給我一紅一綠兩個日記本﹐她指紅色的日記本說﹕“這是我的﹐一直藏在坐鐘下﹐文革時我覺得有趣的事﹐還有家裡的大事都記在裡面了﹐”她轉而又指綠緞鑲金花的日記本說﹕“這個本子是在你奶奶的遺物中找到的﹐我看了﹐王凱﹑吳曉惠﹑你奶奶三個人的筆體寫的﹐從早期紅軍內部的兵變到文革中你爺爺去世前﹐都談到了。你爺爺﹑舅老爺和他們一些戰友的屢次職務昇降背景﹐也插寫在裡面﹐比出版的黨史書可真實多了。是部另類的黨史教科書﹐你要有時間把它整理一下﹐千萬留好別丟了……”我接過這兩個日記本把它裝進了我的行囊。當天下午搭北去的火車﹐匆匆離開鳳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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