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與制度創新 (26)

—中國大陸的憲政民主道路
張祖樺
font print 人氣: 6
【字號】    
   標籤: tags:

共產黨在奪取政權以前,一直贊成實行憲政民主。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李大釗(曾任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就曾參與由蔡元培、胡適等發起的,要求實行憲政民主的《我們的政治主張》聲明,是16名提議人之一。在1922年7月公佈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就提出過建立民主共和國等七項奮鬥目標。1923年8月,在《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對於時局的主張》中,進一步提出,由工會、農會、商會、學生會及其他職業團體選派代表,組成國民議會的主張,並認為「只有國民議會才能真正代表國民,才能夠制定憲法,才能夠建設新政府統一中國」。

1925年5月,在中共領導下,于廣東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明確提出爭取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罷工的自由及參加普選等是目前政治鬥爭的重要目標。會後,中共就發動了「省港大罷工」。在30年代,中共利用抗戰的機會使自己成為合法政黨,進入國民參政會,對憲政問題十分積極。1939年國民參政會催促實行憲政,為此專門成立了憲政期成會。「中共中央南方局機關報《新華日報》立即發表社論,除對此表示熱烈支持外,並號召‘從現在起,就應該開展關於全國人民需要怎樣的國民大會和怎樣的憲法問題的公開研究和討論’,‘每一個愛國軍人,每一個名流學者,和每一個中國人民,今天的任務,就在於積極地注意這次國民參政會關於召集國民大會和實施憲政案的決定’。」(《新華日報》1939年9月22日社論「召開國民大會與實施憲政的先決條件」。)中共領導人毛澤東、林祖涵、吳玉章、陳紹禹(即王明)等參政員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

1944年上半年,國民黨統治區民主人士爭取民主的鬥爭十分踴躍。1、2月間,黃炎培在重慶召開民主憲政問題座談會,提出,要求實行約法,尊重人民自由,刷新政治,革除弊端,全民動員,武裝人民等十項主張,得到全國各界人士的回應。「中共中央決定參加憲政運動,要求共產黨員在憲政運動中,團結一切民主分子,達到戰勝日本侵略、建立民主國家的目的。」(胡繩主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版P194)在民主憲政運動逐漸高漲的形勢下,中共中央於1944年3 月1 日發佈了《關於憲政問題的指示》,決定進一步推動民主憲政運動,號召共產黨員積極參加民主憲政運動。1944年3月12日,周恩來在延安各界紀念孫中山逝世十九周年大會上,發表了《關於憲政與團結問題》的演說指出,「國民黨不欲實施憲政則已,如欲實施憲政,必須真正拿革命三民主義來做憲政的基礎,」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開放黨禁,承認直接民權,召開國民大會,實施憲法。(參見殷嘯虎著《近代中國憲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P242)1944年10月10日中華民國國慶日,周恩來又在延安各界的集會上發表《如何解決》的講話,系統闡述中共關於立即召集全國各方代表緊急國事會議,取消一黨專政,成立聯合政府的主張。

「國事會議」應根據孫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義原則,通過切合時要,挽救危機的施政綱領,以徹底改變現在國民黨政府所執行的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等錯誤政策,並在眾所公認的共同施政綱領基礎上,成立各黨派的聯合政府,代替目前的一黨專政的政府,以保證民主政治的實現。(參見王永祥著《中國現代憲政運動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296—297)中共領導人劉少奇針對人們對共產黨執政後會象國民黨一樣搞「一黨專政」的擔心,公開宣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是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引自笑蜀編《歷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莊嚴承諾》,汕頭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P292)連毛澤東也曾對英國《泰晤士報》的記者福爾曼說過:「中共‘不是求達到蘇聯的社會與政治的共產主義’,中共在政治上既不要求也不計畫無產階級專政’,‘我們信仰與實行民主政治......限制任何一黨專政的可能性’;‘我們也不主張一個足以沮喪個人創造性的集體主體主義’」。(同上書P285—286)但是,中共於1949年執掌政權後,就再也不提實行憲政民主和反對一黨專政了。不僅自己不提,還把繼續爭取實現憲政民主的人士打成右派、反革命分子和危害國家安全與顛覆政府分子等等,致使大批社會精英分子慘遭迫害。

提到民主人士,就不能不提30—40年代的民主黨派。他們在爭取憲政民主的實踐中曾經做出過突出的貢獻。例如1939年9月舉行的國民參政會一屆四次大會上,第三黨、青年黨和國社黨聯合提出題為「請結束黨治立施憲政以安定人心發揚民力而利抗戰案」,要求立即按照代議制政體的形態和政黨制度的模式,來改造現行國民黨統治區的政治體制。再如作為最大的民主政黨——中國民主同盟於1944年10月10日發表了《對抗戰最後階段的政治主張》,系統地提出了他們所追求的憲政民主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觀點,要求立即結束一党專政,建立各黨派聯合政權,實行民主政治;召開全國憲政會議,制頒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身體等自由,並廢除現行一切妨害上述權利行使的法令和條例;開放黨禁;普遍實行民選等等。他們為實現憲政民主所做的一切努力,將永遠載入中國人民爭取憲政民主的史冊。

自1949年中共上臺執政至今的半個多世紀的歷程中,中國人民從未停止過追求憲政民主的努力。具體的事例數不勝數,大的事件至少有五波:第一波是1957年的右派向中共進諫事件(史稱「反右運動」);第二波是1976年的「四五」運動;第三波是1978—1980年的民主牆運動和1980年高校民主競選運動;第四波是1989年的民主運動;第五波是1998年持續至今的「民主黨」事件。至於這五波中間發生的中波和小波,就不勝枚舉了。關於第一、二、三、四波,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已有大量專著加以記載和評論;關於第五波的專著,我還沒有看到過;但是我想很快就會有的。因此,不需要我來多加論述,只要把大致的線索描述一下就可以了。(待續)(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中國現行政體已實行了半個多世紀,雖然還沒有前蘇聯存續的時間長,但歷時也不短了。與它先後建立的同類政體大多已作古了,剩下的屈指可數。個中原由,實在值得深思!如果說它在誕生的初期曾經生氣勃勃,那麼到了今天已盡呈衰敗腐化之態。無論是它的黨政體制,還是立法體制和司法體制,都是弊病叢生。尤其是它的司法體制,更是問題多多,民怨沸騰。若不從根本上改革,並建立起憲政民主政體,是不會有什麼好的出路的。
  • 還有一種帶有普遍性的腐敗現象,叫做「費侵害」。指的是政府行政系統對老百姓徵收或攤派的各種行政性收費,數量非常之多,且大多是違法的。
  • 社會不公尤其是民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現象的普遍存在,與現行政治體制的關聯也是十分緊密的。各級黨政機關、司法機關掌握著各種生殺予奪的權力,這些權力原本來自人民,但是在現行政制下,人民對權力的使用卻無權過問。於是,在許多場合,權力異化了,變成統治人民、魚肉百姓的工具。
  • 毛澤東和共產黨正是抓住了國民黨的一黨專政、腐敗與忽視底層民眾利益的弊端,發動了以「打土豪、分田地「為號召的農民革命,採取了「以農村包圍城市」的戰略,並最終把國民黨統治者趕出大陸,建立了植根底層、植根鄉村的中共政權。
  • 我們要弄清為什麼在中國實行憲政民主,還須進一步分析當下國內各個社會群體的生活狀態以及他們的利益、願望、要求。
  • 四、中產階層:這是一個外來詞,過去經常被譯為「中產階級「。在中國它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而逐步生長起來的一個新興階層。直到今天人們對它的出現還有不少爭議。
  • 七、學生群體:這裏指的是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他們一般在經濟上還不能自立或不能完全自立,學生也不是一種職業身份,因此不能把他們作為一個獨立階層。但是考慮到他們在中國民主化進程中一貫的先鋒作用,把他們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來考察是必要的。
  • 中國人爭取憲政民主的歷史已有100多年了。這100多年歷經清王朝末期、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國民黨統治時期和共產黨統治時期,一直到今天仍然連綿不斷。其經歷之苦難、鬥爭之殘酷、過程之曲折、犧牲之慘烈,實為世所罕見!
  • 康有為關於變法維新的主張,其核心內容之一,即是制定憲法。梁啟超在《康有為傳》中記述道:「先生以為欲維新中國,必以立憲法、改官制、定許可權為第一義「。康有為自己認為,國家有憲法,「猶船之有舵,方之有針,所以決一國之趨向,而定天下之從違者也「。他在《應詔統籌全局折》(即上清帝第六書)中,主張仿效日本明治維新,制定憲法,以昭天下
  • 孫中山為在我國實現憲政民主進行了長期革命實踐活動,限於篇幅,本章就不詳加敍述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