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 從天安門廣場到監獄
萬萬沒想到,我與潘雪媛打算立即成家的決定,竟遭到新華社一些人的阻撓。當我要求我所在的新華社國內部兼管組織人事的一位秘書,為我給新華社幹部處寫一張結婚登記介紹信時,他竟然這樣說:
「老戴,我勸你不要感情用事。你不要以為這次甄別平反不成,反招來一場新的批判就灰心喪氣、悲觀失望了。憑你的經歷和才幹,將來總有一天還會有出頭之日的。如果將來還要把你派出國,像小潘這樣的文化水平,能把她也派出國做一個駐外記者的夫人麼?」
這真是怪論奇談!他說完了,我笑了笑。我心想:「這是把我當做三歲小孩兒來要哩!你們一邊磨刀霍霍,要把我往斷頭台上送,一邊卻說將來有朝一日還要把我派駐國外,這豈不是吃飽了飯拿窮人開心嗎?」
我對他說:
「謝謝你對我的關心。但你所講的派駐國外等等,那可能嗎?那是你的真心話嗎?現在眼看就要把我往監獄裡送,你卻還說什麼將來還會把我派往國外,這不是存心往我流血的心窩子上撒把鹽嗎?」
秘書面紅耳赤,無言以對。停了好一會,他才老大不樂意地為我給社裡的幹部處寫了一張便條:「請給戴煌開一張去西城區政府的結婚登記介紹信。」
我拿著這張便條到了社幹部處,只見那裏的男男女女在各個辦公室進進出出,似乎在悄悄地進行磋商,不說「可」也不說「不可」,而讓我在一間屋子裡乾坐著。在我等了一個多小時以後,才給我開出了一張給西城區婚姻登記處的介紹信,蓋上了「新華通訊社幹部處」的大紅印。
這時已是下午四點來鍾了。在新華社某些人的「積極鼓動」下,二龍路噴漆廠還沒有給潘雪媛開出結婚登記介紹信。我給小潘打了電話說「時不我 待」,立即拿著只有新華社一方的介紹信,匆匆地分頭趕到了西城區婚姻登記處。那裏惟一的一位50來歲的女同志,正要提起小布兜下班回家,我們連忙遞上新華 社幹部處的介紹信。她也沒細看,就讓我們自己填寫了結婚登記證,她再蓋了大印,我們心上的一塊石頭才落了地。
結婚證到手了,但我們都沒有錢。我們只能舉行了一個沒有直面槍口的「刑場上的婚禮」:沒買一滴酒一粒糖,連一條枕巾一塊小手絹兒都沒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原來就用著的。
我去民族文化宮路南文昌胡同小潘的老外婆那裏,幫助小潘挾著她那褪了色的草綠布面的舊棉被,她自己提著她的破馬糞紙帆布箱,一道來到新華社大 院五號樓最底層的一個我住著的陰暗房間裡。悄悄密密,冷冷清清。我蓋的那床裡外一色黑的被子,曾在朝鮮戰場上蓋過兩年,在城南蓋過一年,又在北大荒蓋了兩 年零八個月。
這樣,新華社的某些人便認為潘雪媛「思想反動」,「硬要嫁給一個『老右派』」。他們幾次給工廠送去「材料」,唆使工廠給潘雪媛一點顏色看。工 廠的一些人於是背地裏辱罵潘雪媛是「堅持反動立場的『大右派』的小老婆」。正當小潘身孕初懷,便解除了她的出納兼統計職務,強迫她到那個素來不讓孕婦沾 邊、有苯中毒危險的噴漆車間去「勞改」。
小潘的身孕日重,行動越來越不便。她不求天,不求地,默默地咬緊牙關,艱難地勞動著。有時候,她只得雙膝跪地,在半埋地下的大汽油池邊,清洗準備噴漆的沉重的銹鐵件。
目睹一個清白無辜的年輕女子及其胎兒遭受如此陰狠的迫害,同車間的一些善良的老大娘,背地裏流下了同情的淚……
四
1964年4月23日上午,是我參加新四軍整整20週年的時刻。再過一個來月,潘雪媛就要生孩子了。
這天一早,新華社的機關農場運來一大批豬肝。我也憑票去買了一斤,好讓雪媛補補身子,並利用上午工間操的時間,把豬肝送回五號樓一層我的那個陰暗的房間。
這時,天空是陰沉沉的。雲層很低,低得似乎要掉下來,把人壓抑得喘不出來氣。潘雪媛剛剛連續上了一個星期的大夜班,身體不好又大肚臨懷的,廠裡的醫生給她開了幾天假,讓她在家好好休息。她問我這豬肝怎麼做,我說:「隨便。反正是新鮮豬肝,怎麼做都是有營養的。」
我回到班上正在繼續製作《毛主席語錄》卡片,平時說話蔫蔫咕咕、有時簡直使人聽不清其所言的資料組的一位同仁,接到了一個似乎已有約定的電 話,突然空前變態地狂叫一聲:「戴煌,電話!」便把聽筒往我面前一扔。那嗓門之高,高到了幾乎岔氣的程度。我抓起聽筒一聽,原來是機關保衛處要我即刻就 去。
明白了,我離開新華社的時刻到了!不然,資料組的這位同仁剛才不會這麼出人意外地變態。完全可以肯定,他們早已謀劃好了!
我下了編輯部和社首腦機關的工字樓,向西走了100米,來到籃球場南邊三層灰磚的行政樓。保衛處、幹部處、行政處等部門都在這座樓裡。我上了二樓,來到了保衛處的一間辦公室。保衛處的一位科長,個頭兒瘦小、面帶菜色,他立即嚴峻地向我宣佈:
「由於你堅持反動立場,大搞翻案活動,對機關其他右派份子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機關決定不再留你了。開除公職,勞動教養兩年!」
說罷,腰間別著手槍的保衛處的一名工作人員,和一個故意把提兜中的手銬碰得丁當亂響的民警,意慾一左一右地把我挾持下樓。我手一擋,提出容許 我給潘雪媛寫幾個字。站在保衛科長身邊的保衛處科員孫書明說了聲「可以」,並隨手遞過來幾張「新華社便箋」。我掏出自己的鋼筆,在便箋上寫下這幾行字:
雪媛:
我終於走了。時間不長,只「勞教」兩年。望你多多珍重自己,帶好青青,並平安,煩利地生下我們的孩子!
戴煌留筆
4月23日上午十時半
孫書明收起這張便箋,保衛處別著手槍的那位工作人員和那位提著手銬提兜的民警就一左一右,把我挾持下樓,進了已等在樓下的新華社的一輛小臥車,直送德勝門外上城子的一座監獄。
到了快吃午飯時,潘雪媛在五號樓一層的水房裡一邊洗衣服,一邊惦記著:「戴煌怎麼還不回來?」當她端著洗衣服的臉盆從水房回到自家的房間時,見到國內部資料組的那位同仁正面無表情地站在房間裡。他冷冷地對潘雪媛說:「這裡有一封信。」
潘雪媛沒怎麼理會,以為是別人給我的一封信,說了聲「謝謝您啦,就放在桌上吧。」
這位同仁愣著不走。待潘雪媛放下臉盆,他才繼續板著臉說:「這是戴煌給你的信。」
潘雪媛這才心裏咯登一下:「這一天終於來到了!」她接過來匆匆一看,只看清了最前面的兩句「我終於走了。時間不長,只『勞教』兩年……」眼睛突然發黑,後面的字就看不清了。她很想放聲大哭,但一想,在這種人面前不能哭。她強忍著一腔淚水,沉靜地問:
「他現在在哪裏?」
「他堅持反動立場,我們把他送走了!」
「送在什麼地方?」
「送在一個地方。」
「請把這地方的地址告訴我,我給他送被子去。」
「不!我們已經決定了,下午我們來拿行李給他送去,你先準備好!」
「不用你們送。請把地址告訴我,我和孩子自己送!」
「你不能去!我們領導已決定,就是我們送,你和青青都不能去!」
潘雪媛這時才態度強硬起來,據理力爭地對這位始終面無表情的來人說:
「我是戴煌的家屬,為什麼不能去?他犯的是什麼罪,連家屬都不能見?他就是犯了死罪,該槍斃,家屬也還可以送最後一頓飯,槍斃了以後也還是家屬去收屍吧?!」
這一連串的責問,直問得這位似乎沒有熱血的人無言以對。他只能說:「這是領導決定的。你就是去,那地方也不會讓你們見面的!」
潘雪媛堅持說:「能不能見面,那你們就不用管了。我只是要那地方的地址,我們自己把鋪蓋送去!」
看潘雪媛始終這麼堅持,這位同仁才稍稍改變了口吻說:「那還得給領導商量商量。」然後話鋒一轉說:
「關於青青這孩子,我們領導已決定給她的生母去封信,要她每月給你們寄20塊錢;如果她不願意寄錢,那就讓她把青青接去。」
「千萬不能這麼做。」潘雪媛說,「我們不要她的錢,更不願意讓她來把孩子接去。這孩子現在是我們的。按照法律規定,我是青青合理合法的繼母。我們不會把孩子給她生母的……」
在這生死關頭,潘雪媛什麼也不怕。待資料組的這位同仁離去後,她才關上門,淚如泉湧,抑制不住無限的傷痛。這傷痛不是為了她自己與很快就要出世的孩子,而是擔心我遭到如此雪上加霜的冤屈打擊之後想不通,而過早地結束自己的生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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