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ANOR OLIPHANT IS COMPLETELY FINE

小說:再見媽咪,再見幸福(2)

作者:蓋兒‧霍尼曼(蘇格蘭)
湖

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曾說,性格決定命運。兩者息息相關,就像手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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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終於到了。我抵達辦公室的時候,同事已經圍在煮水壺的四周,聊著肥皂劇。他們沒理我,而我很久以前早就不再主動找他們聊了。

我把海軍藍無袖外套掛在椅背上,打開電腦。我昨天晚上又沒睡好,和媽咪的對話擾亂了我的心神,我決定在開工以前先泡杯茶提神醒腦。我有個人專用的馬克杯及湯匙,為了衛生緣故,收在自己的辦公室抽屜。

同事們覺得我這樣很怪。至少我可以從他們的反應推斷出來。他們卻很樂意使用經不知名者的手隨便洗一洗的髒容器。把某個陌生人在不到一個小時以前舔過、吸過的湯匙放進熱飲裡,這種念頭我甚至無法忍受,髒死了!

我站在水槽那裡等著煮水壺滾沸,試著別去聽他們的對話。為了安全起見,我再用熱水沖了一次小茶壺,然後慢慢飄進愉快的思緒裡,想著他。

我忖度這一刻他正在做什麼——也許在寫一首歌?也許還在睡?我納悶他那張俊美的臉,休息時會是什麼模樣。

煮水壺的按鍵彈起來,我預熱了茶壺,杓進春摘大吉嶺茶葉,心思依然放在我沉睡吟遊詩人的美貌上頭。同事的幼稚笑聲開始闖入我的思緒,但我推想和我對飲品的選擇有關。

他們不懂得更好的方法,只會往馬克杯丟進劣質的混合茶包,用滾沸的水燙過之後,加進冰冷的牛奶,將殘餘的茶味稀釋掉。

不知怎的,再次被當成怪胎的卻是我。可是如果要喝一杯茶,何不花心思讓樂趣放到最大?

輕笑聲繼續傳來,珍妮開始哼歌。他們現在笑得大聲又用力,毫無遮掩的意思。她停止哼歌,唱了起來,旋律和歌詞我都不認得。她停下來,無法繼續,因為她狂笑不止,還一面表演某種奇怪的倒退走。

「早啊,怪咖麥可傑克森。」比利對我呼喚:「幹嘛戴白手套啊?」

原來這就是逗他們開心的東西,真難以置信。

「因為濕疹。」我說,耐著性子慢慢講,就像對小孩解釋事情:

「星期三晚上突然發作,右手的皮膚紅腫得很厲害,我戴棉手套以免感染。」

笑聲隱去,留下長長的停頓。他們默默對望,就像田野上那些會反芻的動物。

我不常用這種非正式、閒聊的方式和同事互動,所以我停下來思考,自己是否應該善用這個機會。柏娜黛特的哥哥跟我愛慕的對象有連結——趁機從她那裡蒐集一下額外有用的資訊,應該不用多少時間吧?

我並未打算和她有長時間的互動——她的嗓門又大又刺耳,笑聲像吼猴——可是一定值得我花幾分鐘時間吧!我以順時鐘方向攪動茶水,一面準備開場白。

「前幾天晚上的演唱會,剩下的部分,你聽得還愉快嗎?比利?」我說。

我的提問讓他滿臉驚訝,停頓一下才回答。

「欸,還好。」他說。

還真是辯才無礙啊!看來這項任務並不輕鬆。

「其他歌手的表演水準……」我頓住,假裝絞盡腦汁:「……和強尼‧羅蒙德相當嗎?」

「還好啦,我想。」他聳聳肩說。

如此的洞見,如此清晰又生動的陳述。柏娜黛特開口了,我就知道她會,只要有機會引人注目,她都抗拒不了,不管用什麼方法。

「我認識他,強尼‧羅蒙德。」她得意地告訴我:「他以前和我哥在學校是哥兒們。」

「真的嗎?」我說,難得不用假裝有興趣:「哪所學校啊?」

她說那所學校的方式,暗示著我應該知道才對,我盡量擠出折服的表情。

「他們還是朋友嗎?」我問,再次攪動茶水。

「其實沒有了。」她說:「他當初有來參加保羅的婚禮,可是我想他們之後就漸行漸遠了,事情都是這樣的——結婚、有了孩子,就和單身哥兒們斷了聯繫,你們知道吧?因為共同點沒那麼多了……」

她描述的情形,我既不知情,也沒有經驗,可是雖然如此,我還是假裝明白並點點頭。同時,那個句子在我的腦海裡不停跑過:他單身、他單身、他單身。

我把我的茶帶回辦公桌。他們的笑聲現在似乎變成了竊竊私語,會讓他們覺得有趣、好笑或不尋常的事,每每讓我詫異。我只能假設,他們的生活非常封閉。

***

珍妮是秘書,近來跟她最新一位尼安德塔人訂了婚,那天下午,大家要合送禮物給她。我貢獻了七十八便士。我的皮包裡只有銅板和五鎊紙鈔,我當然不會放那麼大筆錢進公用信封,替某個我幾乎不認識的人買不必要的東西。

多年下來,我一定已經貢獻了幾百鎊買歡送禮、嬰兒禮、特別生日。結果我得到什麼了?又沒有人理我的生日。

不管當初負責挑選訂婚禮的人是誰,最後選了酒杯跟成套的酒壺。你喝伏特加的時候,就沒必要用這樣的配備——我只用自己最愛的馬克杯。是好幾年前在慈善商店買的,一面有個月亮臉男人的照片。他穿著棕色皮革束腰外套,頂端有奇怪的黃色字體,寫著《極速對決》。

說實在的,我並不懂這個馬克杯。不過,它可以盛裝的伏特加份量恰到好處,不需要常常續杯。

珍妮假笑著說,訂婚期不打算拉太長,所以我們不久後又要集資送她結婚禮物。在所有強制的財務貢獻裡,這就是讓我最厭煩的事。兩個人在約翰路易斯百貨裡逛來逛去,為自己挑選美好的禮物,然後要其他人買單,這未免太厚顏無恥了。

他們會選碗盤、餐具這類的東西——我的意思是,難道他們目前都徒手直接把食物從包裝袋鏟進嘴巴嗎?我就是不懂,人類透過法律將關係正式化之後,為何會需要朋友、家人跟同事替他們升級廚房用品?

我不曾真正地參加過結婚典禮,但幾年前我曾和辦公室其他同事受邀去蘿芮塔的婚宴。那是一家機場附近的可怕旅館,我們安排搭小巴一起過去。我必須分攤交通費,加上我進城的來回公車票錢。

但整個晚上賓客必須自費買飲料,這點讓我震驚。我承認,娛樂不是我專長的領域,可是如果你是主人,就應該有責任確保你的客人都有酒可喝吧?這在所有的社會和文化之中,都是待客的基本原則,有史以來就是如此。

結果,我喝的是白開水——我很少在公開場合碰酒,只有獨自一人在家裡的時候,才能真正享受美酒。

至少他們在稍晚的時候免費供應茶及咖啡,再配上劣質的鹹酥點心,奇怪的是還有耶誕蛋糕切片。

婚宴持續了好幾個鐘頭,現場有跳舞的設備,糟糕的人配上糟糕的音樂,一起跳著糟糕的舞。我一人獨坐,沒人邀我跳舞,這點我絕對可以接受。

其他客人似乎玩得很開心,至少我推斷是這樣。他們在舞池裡拖著腳步,滿臉通紅、醉醺醺的。他們的鞋子看起來都很不舒服,他們對著彼此的臉大吼歌詞。

我再也不要參加那樣的活動了,就算是為了一杯茶和一片蛋糕,還是不值得。不過,那天晚上也不算是完全浪費時間,因為我想辦法在我的購物袋塞入快一打的香腸捲,包在紙巾裡。之後就可以享用。遺憾的是,並不是很好吃——品質比永遠可靠的葛瑞格斯連鎖麵包店差多了。◇(未完,待續)

——節錄自《再見媽咪,再見幸福》/悅知文化出版公司

責任編輯: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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