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1日訊】隨著時代的變遷,向來風氣淳樸的校園,近幾年來,青少年的犯罪率節節上升,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犯罪的年齡層也有逐漸下降的趨勢,這些駭人聽聞的校園犯罪事件,不再只是危言聳聽的新聞,更牽扯出一連串相關的法律問題。而如何「適度管教」卻不會觸及法律,更是老師們急於瞭解的切身問題,以下就犯罪類型及法律規範來探討:
壹、犯罪型態
目前校園內常見的犯罪事件包括:校園暴行、性侵害、恐嚇取財、蓄意殺人、傷害以及毒品交易等。以下提出相關的因應對策:
一、杜絕校園暴力的蔓延:一般而言,校園暴行常發生於校園間較偏僻或不易被人察覺之處,如:空曠建築物的頂樓或是廢棄不用的廁所等地,所以維護校園安全的第一步,就是加強校園安全巡邏以及增設監視器,讓這些蓄意滋事的學生能無所遁形,同時保障其他學生的人身安全。當校方發現學生衝突發生時,應先設法將這群學生隔開處置,避免雙方因一時的憤怒,鑄下遺憾終身的錯誤。若校方覺察事態嚴重,應該立即與當地的治安單位聯繫,在事件發生的最短時間內,通知警方抵達現場來處理。
此外,學校的管理方式與校園犯罪率也具有相關性,所以校方平時應該採取公平、公正、一致的原則來處理學生問題,避免學生因心中積怨難消而引發暴力流血事件。教師平日上課時,應多觀察學生之間的互動情形,妥善運用衝突處理的技巧,建立學生良好的情緒管理。同時針對學生的個別差異,提供相關的心理輔導,有效疏導學生負面的情緒;並培養學生正當的休閒娛樂,適度發洩充沛的體力和壓抑的情緒,如此才能降低衝突事件的產生,減少暴力行為的發生。
二、遠離毒品的危害:近年來,國內毒品氾濫,許多年輕學子將吸食毒品當作是一種「追求時尚」的表現,由於吸毒人口與日俱增,已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青少年一旦不幸染上毒癮後,往往深受其害而無法自拔,因為當毒癮發作時,會讓人產生千奇百怪的幻覺,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做出違背倫理道德的舉動。為了得到更多的金錢來購買毒品,許多人開始鋌而走險,於是偷竊、恐嚇取財的校園事件也隨之發生,毒品真是害人不淺啊!既然毒品是「百害無一利」,那麼我們應該讓學生徹底了解毒品對身心的殘害,進而勇敢拒絕毒品,最後共同加入反毒的行列,為這份有意義的工作付出心力。
三、智慧財產權的爭議:著作權是保護創作人的權利,但有時也引起不少爭議。在教室裡,經常潛藏著不少著作權的危機。例如:「學生的作品或文章是否可以公開發表使用」。這個部份得建議老師們,最好能夠事先徵求學生的同意,並且註明出處,以表示尊重著作者。否則學生一旦提出告訴,老師們的專業地位也會受到影響。此外,影片播放的問題,也備受各界討論,也許老師們會想,這種行為純粹是因應教學上所需要,絕非貪圖個人利益,然而一旦公開放映,便產生版權問題,也就成為法律上的問題了,所以教師在從事影片教學時,須慎重行事,以免因不瞭解而誤觸法網,那就得不償失了。
四、避免涉足網咖及電動玩具店等聲色場所:現今許多父母經常因忙於工作,對於子女疏於管教,導致許多青少年因欠缺家庭溫暖而過度沉迷電玩遊戲。一般而言,該類場所多為龍蛇雜處之地,青少年置身其中,往往使自己陷於危險情境而不自知,有時甚至受幫派份子所利用,最後落得身繫囹圄的悲慘下場。所以為人父母者,在繁忙的工作之餘,理應多為家庭克盡心力,多關懷家中的青少年子女;同時教師也應提高警覺心,隨時觀察學生在校的言行,並掌握其課後行蹤,必要時與家長聯繫,才能做好防範工作。
貳、法律規範
教師在從事輔導管教工作時,其實是執行國家賦予的公權力,理應遵守和公務員相同的法律規範,以下將必須考量的行政程序作簡略性介紹:
(一)有效性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項)
輔導管教除了要有明確的目的外,所採取的手段應該是對目的達成有助益,此為有效性原則。
(二)合目的性原則(〈教師法〉第十七條、〈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二項)
行政行為有多種方法可達成目的時,教師應選擇損害最小的方法為之,否則即是違反〈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三)比例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三項)
所謂比例原則是指:教師採取的管教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如果因處罰不當,造成學生身心健康嚴重受影響,即是與比例原則相衝突。
(四)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六條)
此立法意旨,不在完全禁止差別待遇,而是要求老師在實施差別待遇時(因材施教)必須有正當理由,避免對學生有不當的歧視。
(五)明確性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五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行政程序法〉第五條訂有明文,所以教師在輔導管教上應該遵循此原則,以免受到爭議。
(六)合法性原則(〈行政程序法〉第四條)
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的踐履,足見法律在某種程度上是與道德相一致,「輔導管教」就教育權的角度,是執行國家賦予的公權力,自然要受相關法律的拘束。
綜合上述內容,我們發現:想要確實減少校園犯罪,做好校園安全的工作,有些事教師是必須要注意的,第一:凡事要留下證據。所以當教師宣導安全教育時,應利用書面文字宣導,以達到此目的。第二:課堂上應避免政治等爭議性話題。第三:老師必須時時清楚掌控學生的行蹤,若有不假缺課的情形,一定要通報,才算善盡職責。校園安全的維護,單靠治安單位的力量是不夠的,而是要學校教育積極結合家庭親職教育的功能以及社區內相關機關團體的各項資源,才能達到全方位效果,相信在全民同心齊力的防範之下,我們的校園安全工作必能更臻盡善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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