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賞析:〈行露〉

作者:明珠

(圖:小玉/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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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國風.召南.行露》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
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
雖速我獄,室家不足!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
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
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註釋:

1. 行露:行,讀音與「五行(金木水火土)」中的「行」相同。在本詩中的意思是:道路。

2.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厭,《康熙字典》:「音邑,厭邑,濕意。」「厭浥」兩個字在本詩中的讀音相同,都是「亦」。這兩個字組成詞組意思是「濕、潮濕」,一般用於形容自然環境,如唐.王維〈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輕塵」;而用於室內環境及衣物等日常的用品潮濕還是用「濕」,如唐.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散入珠簾濕羅幕,孤裘不暖錦衾薄。」也就是「濕」這個字可以通用,「厭」或「浥」的使用則看環境。

這三句的大意:道路上的露水很重,我也知道要早晚趕路,可是道路上的露水太多了。言外之意是:道路上露水重,地上潮濕而路滑。古人出門辦事或幹農活,一般是早出晚歸,可是現在道路上的露水重。

這三句是理解這首詩內涵的關鍵點之一,它告訴了人們此故事發生在甚麼月分,而在不同的月分中《周禮》有不同的規定。這也是此故事的主角「貞女」在這場訴訟中所提出的法律依據。中國古代是以道德禮儀作為衡量好壞的標準,道德禮儀就是古人的法律依據。

3.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本詩中的「雀」指的是「麻雀」或「燕雀」,古人用它來借喻庸俗淺薄或品德不好的人。如《左傳》:「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史記.陳涉世家》:「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本詩更是留下了一個典故,「雀角」或「雀角之爭」即用來比喻「打官司」。在農村或古代房子住過的人或許知道,麻雀經常會穿屋偷食稻穀。也就是穿過古代房子中堂的門,此門一般是不關的,晚上只關外院的門,麻雀還可從天井上穿下來。

這兩句的大意是:誰說麻雀沒有角?那它怎麼能到我的屋裡來偷吃稻穀呢?(言外之意是:麻雀的嘴長得很像角,它用長得如角的嘴巴來偷東西吃。但角和嘴不能混為一談。)

4. 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女,音義通「汝」,你。家,室家、周朝時期婚姻必須遵循的禮儀(六禮);朱熹《詩經集傳》:「家,謂以媒聘求為室家之禮」。速,召、召致。獄,獄訟、官司。《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本詩將「獄」和「訟」分開來用,都是表示打官司的意思。這兩句的大意是:「誰說你沒有依照六禮的規定來向我求婚了嗎?不然怎麼有藉口把我告上官司?」言外之意是:你只是下了聘禮(六禮之一「納采」),聘禮與整個六禮也不能混為一談。

鄭玄箋:「今彊(「強」的通假字)暴之男召我而獄,不以室家之道於我,乃以侵陵。」大意:現今這個強暴的男人想幹壞事不成了還把我告上官司,他沒有用婚姻的六禮對待我,用的是侵犯欺凌的方式。

5. 雖速我獄,室家不足:雖然把我告上官司,但婚姻的六禮不完備。言外之意是,六禮不完備,我是不可能嫁給你的,你跟我打官司我也不會屈服。

六禮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筆者在〈草蟲〉這首詩篇中也介紹了,親迎過後還須要在男方家裡舉行傳統的婚姻儀式(包括同牢而食等),才算正式成婚。

《儀禮.士昏禮》:「納採用雁」,而這個「彊暴之男」有可能就如〈野有死麇〉詩中講的,只是拿了一塊死鹿肉或一隻雁,就當成是納采的禮物,就要求這位貞女與之私奔或行苟且之事。貞女不同意,「彊暴之男」就將這位貞女告到地方官那去,「彊暴之男」的藉口就是說他有按婚姻的要求向這個女子求婚了。而這首詩其實就是貞女給地方官員的訴訟詞(訴訟狀,孔穎達疏曰:此篇實是訟之辭也)。所以這位貞女說:誰說那麻雀沒有角,沒角它能穿我屋內用它那長得像角的嘴巴偷稻穀嗎(先借麻雀來諷刺「彊暴之男」)? 誰說你沒有按婚姻的禮儀來向我求婚,沒有按婚姻的禮儀來求婚,你怎麼有理由告我呢?可是婚姻的禮儀完備了嗎?六禮才走了納采的步驟(室家不足),你怎麼還告我呢?

正規的求婚模式,納采也不是男子自己上女方家門求婚的,必須是讓媒人或派使者上女方家門,而且孔穎達疏中還說:「納采之雁,則女不告名,無所卜,無問名。」這是說,納采是第一步,可是如果女方不告訴男方她的名字,後面的步驟根本走不下去,因為「問名」之後還要占卜吉凶的。但這個「彊暴之男」之所有敢把貞女告到地方官那去,也是利用了《周禮》中的一項規定,筆者會在賞析中講這個規定。

6.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牙,《說文》:「牙,牡齒也。」槽牙。老鼠是不長槽牙的,也不像人那樣需要換乳牙。古人說的牙,就特指槽牙,其它的都叫齒。墉,音容;牆。這兩句的大意是:誰說老鼠沒有牙,它沒有牙怎麼穿過我家的牆?言外之意:老鼠它確實沒有牙,但它「有齒」,不然怎麼能打洞並穿過我家的牆?老鼠「有齒(有恥)」,偷吃東西的時候,看到主人來了還會跑走。諷刺「彊暴之男」「無齒(無恥),想幹壞事不成還把人告上官司。

7. 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女從」即「從女(汝)」的倒裝句。此段文字大意:誰說你沒按婚姻的禮儀向我求婚?不然你怎麼有藉口把我告上官司?雖然把我告上官司,我也不會屈從你的!

賞析:《毛詩.序》:「〈行露〉,召伯聽訟也。衰亂之俗微,貞信之教興,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也。〔箋:衰亂之俗微,貞信之教興者,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當文王與紂之時。〕

這段話的大意是:〈行露〉,說的是召伯審理民間訴訟案件的事情。紂王的暴政讓社會道德敗壞,但人們已經漸漸的認識到了這個問題。而周文王的道德教化得到更多的人認可,因此想幹壞事的「強暴之男」不能侵害和欺凌貞女了。(鄭玄箋:暴政對世人的毒害已不足以為繼,做好人的道理已經讓更多的世人認同,這個故事發生在殷商的末世,又正值周文王在教人向善,是文王與紂王同時在世的時期。)

〈行露〉這首詩並沒有說是誰在審理這個案件。而據《周禮.地官.大司徒》的規定:「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於刑者歸於士。」大意:凡是老百姓不服從道德教化相互之間有爭訟時,(大司徒)就與地方官一同審理他們的案件,審理過後,有觸犯道德法規的就交給負責刑罰的士官處理並執行刑罰。

我們看了〈甘棠〉這首詩也知道,中國古代絕大部分當官的才是真正是為百姓服務,沒那麼多排場。召伯是朝廷的三公之一,也就在甘棠樹下審理公務。《毛傳》的作者當然是希望此案件由召伯來審理,這樣召伯會主持公道。

本詩中的「強暴之男」想幹壞事不成,還反過來告這位貞女,他以甚麼理由呢?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道路上的露水很重,我也知道出門辦事要早出晚歸,可是道路上的露水太多了,露重而地滑。(這是貞女在訴訟狀中說的案件發生的月分,以及此案件是發生在自己的家中,因為道路上露水重,她沒有出門。)

冬天過後,夏曆的二月中旬才開始有露水,到了三、四月分,露水很重,特別是南方地區,氣候很潮濕。孔穎達認為此案件發生在三月或四月分,《毛詩正義》疏曰:「知始有露二月中者,以二月、八月,春秋分,陰陽中也。《禮》:九月霜始降,八月仍有露也,則二月始有露矣。」「言多露者,謂三月、四月也。」

男方的依據是甚麼呢?《周禮.地官.媒氏》曰:「中(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詳細解釋及全文請參看〈葛覃〉賞析)此段文字的大意是:每年夏曆的二月,凡是剛好達到通令中規定的年齡還未婚配的男女(男三十,女二十),在這個月內,可自由婚配(私奔也不禁止)。如果達到年齡上限無故不結婚者,受處罰。

即使在夏曆二月有「奔者不禁」的說法,但也有條件的,男女雙方年齡都要達到上限。並僅限於仲春二月,且女方也要願意才行。可是現在發生的時間是三、四月分露重的時節。這些月分就要按照六禮的規定來完成婚姻禮儀。而且《禮記.內則》還特別界定了:「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按六禮正式娶過門的女子是正妻,私奔的只能當妾)」讓女子過門就做妾,她也不意願。

孔穎達把情節都分析出來了:「此彊暴之男,以多露之時(三、四月分),禮不足而彊來(強來),則是先未行禮(未按六禮的要求行事)。」「今行多露(道路上露水重),失時也(時令不對);禮不足而來彊暴,故貞女拒之。」這是說不在「仲春之月」,「強暴之男」根本沒按六禮的要求去求婚,就強行要此女子跟他私奔或行苟且之事,貞女嚴詞拒絕。可能女方有家人在,或有左鄰右舍看到了,「強暴之男」無法得逞,就扔下一隻雁,或者連雁都沒有,就扔下一塊禽獸的肉,然後威脅說:「我已經給過聘禮了,你不跟我走,我就拉你去見官,我們打官司。」結果貞女就跟「強暴之男」去找地方官員爭訟。「強暴之男」惡人先告狀,給地方官說自己已經下過聘禮了,但這個女子不跟他走;而以下就是貞女的狀詞(貞女先用上面的三句話交代了案件發生的月分和地點)。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誰說麻雀沒有角?沒有角它穿過我家的屋門,用甚麼來偷吃我家的稻穀?麻雀的嘴和角怎麼能混為一談?誰說你沒有下聘禮?沒有聘禮你怎麼有藉口將我脅迫來打官司?雖然你脅迫我來打官司,但聘禮和婚姻的禮儀能混為一談嗎?六禮不完備。(言外之意:沒有按正式的婚姻禮儀結婚,上天是不承認的。)

即使是現代的婚姻,也要到民政部門去打結婚證書才算數。所以用現代的話說就是,「強暴之男」認為自己有權有勢,不想正式結婚卻想用權錢來讓貞女屈從,讓人家當「二奶」,貞女當然不會答應。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誰說老鼠沒有牙(槽牙)?沒有牙它怎麼打地洞並穿過我家的牆、偷吃我家的糧食?老鼠的「無牙(無槽牙)」和「有齒」能混為一談嗎?誰說你沒有下聘禮?沒有聘禮你怎麼有藉口把我脅迫來打官司?(不按正式的婚姻禮儀行事)即使脅迫我來打官司,我也不會屈從你的淫威!

本詩給讀者留下了個懸念,因為周文王和紂王同在一世,如果這場官司是由召伯來審理,結果是怎樣?如果這場訴訟案件是由紂王暴政所管轄的地方官員,用敗壞了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又將是怎樣的審判結果呢?

結語:〈行露〉通過講述一則男女因婚姻之事爭訟的故事,讓現代讀者瞭解了古人打官司的依據是用傳統的道德禮儀來判定好壞和對錯。貞女的守德依禮與堅貞不屈; 「強暴之男」為了個人的私慾而欺凌弱女子,壞事沒幹成還脅迫貞女並把她告上官司。這一好一壞,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和對比。也讓各位讀者捫心自問,您是站在貞女(堅守傳統的道德禮儀)的一邊,還是站在「強暴之男」(人品敗壞到連「有齒」的老鼠都比不上)的一邊呢?

《毛傳》及《鄭箋》則是站在更高的層面上來分析發生這種事件的因由,孔穎達《毛詩正義》說的更是明確:「正義曰:殷之末世,故有衰亂之俗(敗壞的社會風氣);周之盛德,故有貞信之教(傳統的道德禮儀)。指其人(指故事中的人物)當(發生在)文王與紂之時也。」

古代的經學大師一致認為,因為周文王和紂王同在一世,紂王在推行暴政,讓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在往下滑,而周文王在教人向善做好人,人們在按傳統的道德禮儀去要求自己。好人與壞人同在一世,就不可避免的發生了這樣的訴訟事件。

唐太宗曾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舊唐書.魏徵傳》)讓我們以古為鏡來看看現今的中國大陸,中共邪黨竊國之後的這幾十年,它宣傳的是與天鬥與地鬥的無神論思想,推行「共產黨文化」的歪理邪說,經過這幾十年來的各種名目的運動和折騰,不但將中華的傳統道德禮儀破壞殆盡,中共邪黨還殘害了幾千萬的中國人民。中共邪黨實施的暴政比之商紂王有過之而無不及。更有甚者,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還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李洪志師父講的法去修心向善做好人,而中共邪黨卻容不下好人的存在,所以就發起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從法輪大法明慧網及大紀元新聞網法輪功專欄的報導中我們也可以瞭解到,那些中共的警察,他們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裏,搶劫財物,並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中共的法庭非法判刑,與本詩中的「強暴之男」有何區別?也許細心的讀者會說有區別,是的,「強暴之男」還沒有搶劫「貞女」家中的東西。那麼與本詩中的「麻雀」和「老鼠」有何區別?也許細心的讀者還是會說有區別,因為麻雀和老鼠看到主人來了會跑走;而中共的那些惡警不僅搶劫法輪功學員的財物,還把他們綁架到監獄、看守所、洗腦班等地方非法關押迫害,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甚至還發生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賣錢的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事件!使天地為之震怒!

「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暴政又能維持得了多久呢?人不治,天會治;可是當天懲降下的時候,以甚麼為標準來懲罰惡人呢?在這前所未有的歷史時期,人們的選擇也將決定了他未來的去留。您是站在同情和支持法輪功的一邊,還是站在中共暴政的一邊呢?筆者相信各位讀者會有一個明智的抉擇!@*#

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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