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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5月10日發生的湖北巴東修腳女鄧玉嬌刺殺淫官案,在日前爆出鄧玉嬌曾遭強姦後,民眾對中共官府和公安的怒火迅速延燒,民眾、學者、媒體,甚至包括一些官方機構一邊倒地支持刺殺中共淫官的女楊佳、譴責中共官府和公安部門,形成全國性的抗議聲浪。
  • 昨天,鄧玉嬌案的第十二天,在《鄧玉嬌難為了巴東縣》一文裡,我依然不憚於把事情和人想得好,期望巴東縣在這樣的軒然大波裡,能夠清醒地認識到鄧玉嬌案的重要意義。然而,今天的媒體報導,讓我再一次感覺到巴東縣似乎不憚於把事情繼續搞糟。
  • [出場人物]:一把修腳刀,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

    [地點]:湖北某娛樂中心

  • 國人關注的鄧玉嬌案有了新進展。2009年05月23日 02:18荊楚網報導:「警方稱鄧玉嬌遭強姦失實鄧母解除律師委託」。該案的發展幾乎與我判斷的完全一致,風險似乎逼近為該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夏霖律師。當地一方面歡迎輿論監督,另一方面又沿用三年前的老 「三招」:1.掩蓋案發地系色情場所的負面消息。2.給當事女孩套上「精神」問題。3.排斥北京律師的介入。
  • 更重要的是,鄧母及其家人知道「非強姦」意味著什麼嗎?此案的發展方向顯然有三種:一,鄧貴大強姦,鄧玉嬌正當防衛,結果應該是不負刑事責任;二,鄧玉嬌患有精神病,無正常行為能力,結果也可能是免予刑責;三,故意殺人罪成立,其結果可能是鄧玉嬌被處以重刑,甚至死刑。在這三種可能中,第一種應該是最有利於鄧玉嬌的。難道鄧母認為「曾遭強姦」比「患精神病」更不利於女兒的未來,甚至想把女兒送上黃泉路嗎?
  • 第一,鄧玉嬌用刀刺殺鄧貴大,是近距離的,又是在掙扎之中,應該衣服上濺有血跡。這件「血衣」居然警方沒有提取作為物證,而是讓鄧媽媽拿了回去,居然還洗了。如果說警方沒有提取鄧玉嬌的內衣褲還可以理解的話,在殺人案中不提取「血衣」實在難以理解!
  • 鄧玉嬌事件的「事實真相」始終在官方手中「變化」著,你沒有懷疑「變化」本身,而是選擇性相信了變化的「結論」,立論基礎蕩然無存,無論言辭如何動聽,都成為了詩意的蝴蝶,民眾的呼籲首先是出於對官方以及法律的不信任。如果不是太幼稚的話,加幾個證明人豈非太容易了。難道我們還需要以七十碼速度來進行詩歌的朗誦嗎?
  • 但是若判了鄧玉嬌無罪,執政者最擔心的是由鄧玉嬌這一刀開始,成為暴力反抗的源頭,從此改變底層百姓與官員的對抗方式。要知道,基層官員無理欺壓百姓的事已經遍佈神州大地,大多屬官員無理、強橫、暴烈,乾柴烈火燃燒起來,怎地了得!鄧玉嬌的不忍讓、不屈從是一個昭示。
  • 儘可能地披露案情,越陽光約好。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他們對方越不要你披露越怕你披露的東西就越有披露的價值-----當然前提確實也要與鄧玉嬌充分溝通,在隱私與當事人的最大利益之間找一個好的平衡點,千萬不要為一點點不重要的隱私,錯過了讓更多的網民瞭解案情,給公檢法壓力的機會。披露多了案情影響法院正確判決嗎?社會現實是他們一慣黑箱裡幹事情。越黑他們越好胡來。披露的內容越多,他們越不好下手胡判。當時,楊麗娟案法官要求我不要把這個案搞的太張楊,我相信了他這麼要求我也應該能正確判決, 我推掉了很多媒體的採訪,結果後來他把案給瞎判了,我失去了很多表明觀點讓很多人明白我們的正確想法的機會。給他們瞎判渾水摸魚給了方便。
  • 湖北巴東在本月初發生一位年輕女性殺死一名欲強姦她的中共官員,事件引起大陸網民強烈關注。北京市中華女子學院42名學生今天發表聲明,呼籲社會一起關注和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與人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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